機構職能
舟山市定海區民政局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省、市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戰略,編制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協調、實施全區防災、抗災、救災工作;核實、評估、掌握和上報災情。申報、撥發、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開展防災救災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三)負責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城鄉集體、個體興辦敬老院、福利院、老年福利服務設施等社會福利設施和社會福利企業,積極推進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負責城鄉困難戶定期救濟、臨時救濟;負責60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和特殊救濟對象的救濟工作。
(四)組織、實施全區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貫徹執行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全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經費的使用;申報、撥發中央、省、市、區級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經費。
(五)多渠道、多形式籌集慈善資金、資助興辦各類慈善公益事業,進行社會救助、開展與外地慈善事業的合作與交流,開展多方面的社會慈善活動。
(六)編制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福利事業單位的工作;負責社區服務工作,指導鄉鎮建立和發展社會化服務體系;負責老年人和殘疾人權益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和保護政策;對城鄉社會福利生產和經營進行巨觀管理。
(七)貫徹國家優撫法規、政策,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承辦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負責全區優撫事業單位的工作;組織、實施全區雙擁日常工作。
(八)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軍隊離休幹部、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和管理軍乾點工作。
(九)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居民委員會建設和社區建設工作。
(十)承辦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調查、申報、負責全區鄉鎮以上行政區域邊界勘定工作,承辦全區鄉鎮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指導各鄉鎮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有關地名命名、更名的申報、推廣標準地名。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鄉鎮的地名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審、監督社團活動,依法查處非法團體及社團違法行為,負責社團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全區社團登記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行殯葬改革,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四)組織實施全區民政幹部業務培訓;負責民政幹部的表彰、獎勵工作。
(十五)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開展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實現老齡工作六個目標,為老年事業和為老年人服務,做好宣傳工作,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生活環境、改善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
(十六)承辦區委、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計財科)
社救科
優撫安置科(雙擁辦)
社會事務科(殯葬執法大隊)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民間組織管理科
區劃地名辦
福利工業辦公室(移民辦)
老齡辦
婚姻登記處
行政審批科
定海區軍休所
定海社會福利院
定海區第二社會福利院
定海區老年活動中心
單位地址
地 址:舟山市定海區城西河路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