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尺寸法

岐伯《明堂經》雲∶以八寸為一尺,以八分為一寸,緣人有長短肥瘦不同,取穴不準。 扁鵲《明堂》雲∶取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二節為一寸,為緣人有身長手短,身短手長,取穴 孫思邈《明堂》雲∶取患人男左女右,手大拇指節橫紋為一寸,以意消詳,巧拙在人

岐伯《明堂經》雲∶以八寸為一尺,以八分為一寸,緣人有長短肥瘦不同,取穴不準。 扁鵲《明堂》雲∶取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二節為一寸,為緣人有身長手短,身短手長,取穴 不準。孫思邈《明堂》雲∶取患人男左女右,手大拇指節橫紋為一寸,以意消詳,巧拙在人 ,亦有差互。今取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二節,內度兩橫紋,相去為一寸。自根據此寸法,與人 著灸,療病已來,其病多得獲愈,此法有準,今以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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