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錄考

考生有自己的工作單位,工作單位委託學校培養該生。 定向只是學生的培養方式,學歷學位等文憑和非定向的學生沒有任何區別。 畢業找工作期間,大多數單位不願意招收定向的學生。

定向錄考概念

定向錄考是國家任務招生計畫的一部分,所以定向生除與國家任務招收的學生享受同樣的待遇外,還可免交學雜費,並根據學習和表現情況享受定向獎學金。學習成績優異的,經定向單位同意也可以研究生。
定向生畢業後必須到定向地區或定向單位工作,服務期限一般不超過六年(含見習期一年),服務期滿後允許流動;拒絕去定向地區或定向單位工作的,須退還所得人全部獎學金,補交學雜費,並向學校繳納部分增減費。如學生原定向單位或地區因情況變化不再需要,將由分配部門按非定向國家任務招生安排就業。
考生有自己的工作單位,工作單位委託學校培養該生。該生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所以畢業去向是“定向”。
考生入學後,會簽訂一個三方協定,也就是原單位、學校、學生三方。定向只是學生的培養方式,學歷學位等文憑和非定向的學生沒有任何區別。只要你是參加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就能拿到對應的文憑。文憑上面也不會有關於培養方式的標記。同時,教育方式也是一樣的,大可放心。
定向的學生,學費由原單位負擔。且不能申請貸款,但能夠申請獎學金。
畢業找工作期間,大多數單位不願意招收定向的學生。因為嚴格的說這是工作調動,而不是應屆生就業,沒有派遣證。但在讀期間可以和原單位毀約,然後將培養方式轉為非定向一般來說,委培和定向的錄取線比普通非定向的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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