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生[明清科舉制蔭監之一]

官生[明清科舉制蔭監之一]
官生[明清科舉制蔭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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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蔭監之一。指科舉制度中,以官蔭而得入國子監讀書者。明初因襲前人任子之制,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蔭一子以世其祿。

成化三年(1467)定製,在京三品以上方得請蔭,或即與職事,或送監讀書。雲南、四川有土官生。日本、琉球、暹羅諸國亦有官學生。清順治二年(1645)規定,文官在說四品及翰、詹、科道,外官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俱送一子入監,宗室、覺羅及包衣佐領下官子弟並為官蔭入監。琉球、俄羅斯官學生不時入監。

清科舉制度,京官四品以上及翰、詹、科、道,外官文職三品、武職二品以上之子、孫、曾孫,及胞兄弟侄應鄉試者為官生。其試卷名為官卷。官卷另編字號,不占民額,並不能取中解元與經魁。

清 袁賦誠《睢陽尚書袁氏家譜》:“九世樞(袁可立子),字伯應,號環中、石寓。由官生初授詹事府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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