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學教習考試

官學教習考試是科舉制度名,選拔官學教習的考試制度。此處所言之官學,系專指清廷宗學及八旗官學等,其他各級政府所辦的學校均未包括其內。

清制,兩翼宗學、八旗官學、覺羅學、鹹安宮官學、景山官學均設滿、漢教習,專教旗人滿、漢文。凡滿洲教習,以文進士、舉人、貢生、生員及翻譯進士、舉人、貢生、生員,現任筆帖式及因公詿誤的廢員考取;漢教習,鹹安宮官學以進士、舉人,宗學、覺羅學、景山官學以舉人,八旗官學以貢生考取。滿洲進士、舉貢生員,由各旗參領保送;筆帖式,由各部院咨送;廢員由各旗將緣事全案送部核定。漢進士、舉人守部者,由吏部咨送;貢生,在國子監肄業者,由監呈送;其餘進士、舉人、貢生,均取具同鄉京官印結, 投部匯齊, 奏請考試。人數在二百名以內者,於天安門內朝房考試;二百名以外者,於貢院考試。屆時欽派大臣閱卷,御史監試。考試題目, 滿教習試滿文翻譯漢字文一篇,漢教習試四書文一篇,五言八韻詩一首,滿、漢並場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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