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堂來歷
學校名。專門教授皇族子弟的官辦學堂。唐代稱為“國小”,宋代始有“宗學” 之名。明代宗學,凡屬宗室中年未弱冠之世子、長子、眾子及將軍、中尉等爵職的子弟, 均可入學讀書,以王府長史、紀善、伴讀、教授等官之學行優長者充任教師。清代宗學由宗人府管轄,只收宗室學生,不收覺羅子弟(另設八旗覺羅學教之) 。
清朝學堂
順治十年(1653),八旗各設宗學一所,未封宗室子弟年十歲以上者均入學學習清書(滿文),選滿洲生員充任教師。雍正二年(1724),始定左右翼宗學之制:左翼四旗(鑲黃、正白、鑲白、正藍)、右翼四旗(正黃、正紅、鑲紅、鑲藍) 各設宗學一所,凡宗室子弟內情願就學讀書者, 均令入學分習清書、漢書,併兼學騎射;每學設總理學務王公一人及總管二人、副總管八人掌理學務。乾隆三年(1738) 每學復設稽察宗學京堂官二人總稽學課,月試經義、翻譯及射藝。教習、學生額數間有增裁變更,至嘉慶年間始定製:每學設清書教習、騎射教習各三人,漢書教習四人;學生定額一百名,生活待遇與覺羅學生相同。每年九月, 由宗人府奏請考試翻譯及經義、時務策各一道,欽命學士等官閱卷,分列六等,分別獎懲。每屆五年,簡派大臣合試兩翼學生,由皇帝親定名次,以會試中式註冊,待會試之年,習翻譯者賜翻譯進士,以宗人府額外主事用;習漢文者與天下貢士同殿試,賜進士甲第,用為翰林或部屬等官。光緒三十四年(1908)裁撤,與八旗覺羅學、官學等改並為八旗高等學堂及左右翼高等國小堂、初級國小堂,統由管學大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