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正酣之時,上海法學院由滬內遷安徽省屯溪,學院老院長褚輔成奉命主持進步組織中國“川康建設期成會”,進駐萬縣並創建萬縣“上法分院”,宗霖被聘為教授,擔任法律系主任兼總務主任。在校教學期間,任教民法,以自撰的《法學通論》一書約12萬字作為教材,該書曾被各大學法律系司法科採為課本。同時先後著述《民法要論》約40萬字(第一版交由各書局出售)和《新婚姻法論》約13萬字,可惜的是三書原稿被毀於抄家。
後來“川康建設期成會”遷往重慶,宗霖決心棄政留在萬縣專事教育,儘量抽時間著書並申請獲準律師資格。在萬縣擔任律師12年,共承辦民刑案件750多起。1948年被選為全國律師公會常務監督,但終因各種原由未到職理事。宗霖精通法理,論理透晰,見解多有獨到之處,辦理訟案能言善辯。當年渝、萬兩地訴訟當事人中流傳著:“若想官司贏,快去找宗霖”一說。
抗戰勝利後,萬縣“上法分院”遷回上海,為紀念褚輔成建萬縣“上法分院”之艱辛,將學校更名為輔成學院,宗霖為法律系主任、教授併兼任代院長職務。1950年被保送到北京新法學研究院大學教授班,致力於新中國新法研究工作。畢業後回西南參加西南軍政委員會法務部編輯法令工作,後調任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正值學有成就、英年有為之時,被錯劃為右派,從而株連到配偶李世德女士,並還殃及幾個正在讀書的子女,全家被遣送回原籍。對於這段歷史,宗霖始終抱著樂觀的態度,正如他對由成都專程前來探視的甘苦思教授所說那樣:“我認為革命運動中自己的所有經歷是黨和人民對一個革命者的考驗,只要一個人的信念不動搖,黨是能修正在某一階段對他所作的不正確的決定的。”
1979年,宗霖。李世德夫婦得到平反,恢復名譽地拉。平反後仍致力於法律事業,在身體健康時,先後受聘浙江省電視台、杭州電視台法律諮詢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