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蒼南縣靈溪鎮宕頂村的吳姓村民過年有自己獨特的習俗。他們在農曆十月十一日這天,家家戶戶就要象正式過年一樣,先過一個小過年。
內容
農曆十月初十,宕頂村吳姓村民家家戶戶就都要宰雞殺鴨、舂好年糕、備好年料,還提前去邀請外公、娘舅、姑姑、姑夫和出嫁的女兒來家一起過小年。吳姓人過小過年要先祭請祖宗。十一傍晚,各家的親戚差不多都到齊了,各家各戶就都要擇最好的菜蔬送到祖屋大廳,在祖屋大廳擺上兩張大桌,在桌上擺好米粉做成的冥齋、壽桃,水果、年糕、木耳、香菇、香、紅蠟燭、紙暝錢(大金、銀子)、一杯茶、三盅酒等,及各家各戶送來的燒得半生不熟的菜疏、牲禮等祭物,開始祭請祖宗。祭請儀式由族中有威望的長輩主持,點上香、燭,給土地公燒大金紙、給祖宗靈位燒銀子紙,對著土地神位和祖宗靈位祈禱、跪拜後,各家要派代表或全家大小逐一上前祭拜。拜祭畢,主持人用手推倒放在祭桌上的冥齋,宣布撤位,各家便可將自家送來的菜蔬、牲禮端回燒小年夜飯吃。對這,當地人有個說法,叫做“冥齋打倒,糕仔來烤”。全家及直親圍攏吃好年夜飯,便可一起出去看村里專門請來的戲班演戲。 關於這一習俗的來歷,吳姓人的說法是:宕頂村吳氏肇基祖光星公自閩永春縣遷至宕頂定居後,思親心切,於農曆十月十一日回閩省親, 因路遙千里, 其妻鄭氏預計其要跨過新年才能返回與家人團聚, 故置辦了酒席,率子媳於他出行之前為其餞行,意為合家先過個早年。孰料光星公一路風霜,過於疲勞,在故梓因病亡故,一去而不復返。為紀念光星公,吳姓村民把光星公回鄉省親之日——十月十一日,定為光星公的祭日,年年不忘祭奠。並把這日稱之為小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