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會要輯稿

宋會要輯稿

宋會要輯稿,清代徐松根據《永樂大典》中收錄的宋代官修《宋會要》加以輯錄而成,全書366卷,分為帝系、後妃、樂、禮、輿服、儀制、瑞異、運歷、崇儒、職官、選舉、食貨、刑法、兵、方域、蕃夷、道釋等17門。

宋會要輯稿,清代徐松根據《永樂大典》中收錄的宋代官修《宋會要》加以輯錄而成,全書366卷,分為帝系、后妃、樂、禮、輿服、儀制、瑞異、運歷、崇儒、職官、選舉、食貨、刑法、兵、方域、蕃夷、道釋等17門。內容豐富,十之七八為《宋史》各志所無,是研究宋朝法律典制的重要資料。

原《宋會要》

宋代官修本朝《會要》,後人稱之為《宋會要》。“會要”屬政書類的斷代典志體史書,是專門記載一代典章制度的史學著作。唐代蘇冕所撰《會要》與崔鉉、楊紹復等所撰《續會要》草創了這一史書體裁,但它們皆非嚴格意義上的一代會要。直到五代、宋初的王溥在蘇、崔兩家會要的基礎上,續修唐宣宗以後至唐末部分,撰成《新編唐會要》,於北宋建隆二年(961)進奏朝廷,自此,方確立完整一代的“會要體”。
宋代特設會要所,人員、印記、提舉宰臣等方面與國史日曆所大體相當。先後修纂有10餘部會要,總計3000餘卷,包括《慶曆國朝會要》(宋綬、王洙等修纂)150卷、《元豐增修五朝會要》(王珪、李德芻等修纂)300卷、《政和重修會要》(王覿、曾肇、蔡攸等修纂)111卷、《乾道續四朝會要》(汪大猷等修纂)300卷、《乾道中興會要》(陳騤等編類)200卷、《淳熙會要》(施師點、趙雄等分三次編修奏進)368卷、《嘉泰孝宗會要》(楊濟、鍾必萬總修)200卷、《慶元光宗會要》(京鏜等奏進)100卷、《今上皇帝(寧宗)會要》(陳自強、史彌遠分三次奏進)325卷、《淳祐寧宗會要》(史嵩之等奏地是50卷、《嘉定國朝會要》(張從祖類輯)588卷。後李心傳奉詔依歷朝會要編成《國朝會要總類》(即《十三朝會要》)588卷。《宋史·度宗紀》載,曾奉安有《理宗會要》,今《宋會要輯稿》中未見。上述這些會要,除《國朝會要總類》曾刊行於蜀中外,其餘均無刊本,僅有少量抄本流傳於世。
德祐二年(1276)二月,宋恭帝奉表出降,元軍入臨安,董文炳受命收圖書典籍,“乃得宋史及諸註記五千餘冊,歸之國史院”(《元史·董文炳傳》),後經海道運往元大都。明洪武初年,“太祖定元都,大將軍收圖籍,致之南京”(《明史·藝文一》)。永樂十八年(1420)遷都北平,又將“文淵閣所貯書籍,自一部以至百部之多者,各取其一,置於燕都”(《明史·藝文一》)。由於宋代會要大都沒有刻本,歲月浸久,時勢動盪,史籍散佚,勢所難免。明初修《永樂大典》時,《宋會要》已十失其一。宣德年間,文淵閣大火,藏書大半被焚,《宋會要》亦不曾倖免。楊士奇於正統六年(1441)所編的《文淵閣書目》中著錄“《宋會要》一部,二百三冊,闕”。可見,此時的《宋會要》已是一殘本。弘治以後,《宋會要》的散佚情況益發嚴重。萬曆年間,張萱等編定《新定內閣藏書目錄》,其中已經不見《宋會要》的蹤跡,可知此書於萬曆之前已徹底散失。另外,在明代的其他書目中,如葉盛所編私家《菉竹堂書目》,又或焦覺《國史經籍志》,雖皆有著錄《宋會要》之文,卻不過是據目抄入而已,並非實有其書。

《宋會要》的輯出與整理

明初編修的《永樂大典》將《宋會要》采入,使得後人還能一睹散入有關字韻事目中的《宋會要》。時至清嘉慶十五年(1810),徐松以翰林院編修出任全唐文館提調兼總纂官。他利用職務之便,在簽注《永樂大典》中的唐文的同時,將包括《宋會要》在內的一批資料一一標出,亦簽作“全唐文”,命書吏錄出。所以,在影印的徐氏原稿中,卷首第一行頂格及各頁版心魚尾之上,多有“全唐文”的字樣。徐松日積月累,抄得有五六百卷之多。從現存的《永樂大典》及《宋會要輯稿》(二百冊)的各方面情況來看,當時《宋會要》是分門輯入的,或選一門,或摘數句,隨韻列目,摘取編入,並附入二十多種南宋晚期至明初的書籍。加之《宋會要》輯稿本身的篇幅龐大,因此輯稿的整理,是一項相當複雜的工作。徐松在此後的餘生里,一直為《宋會要》輯稿的整理不斷努力,甚至一度期望得到當時著名學者嚴可均、李兆洛的協助,然而最終未能如願。徐松雖未能完成整理工作,但他對稿本的分類及所批按語,對於後人的整理,提供了幫助。
徐松於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去世,“同治初年,其書散出”(繆荃孫《藝風堂文續集》卷六《宋太宗實錄跋》),所輯《宋會要》稿本輾轉流茖到北京琉璃廠書肆,為繆荃孫購得。繆氏與兩廣總督張之洞交好,遂將稿本交予由張氏在廣州創設的廣雅書局。廣雅書局對《宋會要》輯稿的整理工作,由繆荃孫、屠寄負責,但具體工作則以屠寄為主。屠寄在徐松整理的基礎上,從稿本編排,到文字校訂、年月調整,甚至謄錄清稿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雖然他只整理出一部分,但卻為後來嘉業堂的整理創出先例。在屠氏已成的清稿中,職官一類,直接為嘉業堂採用,成為清本《宋會要》的一個組成部分。
1911年,辛亥革命廣州起義之前,張之洞、屠寄已先後離開廣雅書局,《宋會要》輯稿的整理工作未能完成。不久,書局提調王秉恩將藏匿下來的《宋會要》稿本分兩次賣與吳興劉承乾。於是,徐輯原稿及廣雅書局清稿轉歸劉樂嘉業堂所有。劉我先後聘請劉富曾、費有容等進行整理。劉、費二人在徐松原稿的基礎上,大體遵循廣雅書局的整理體例,成初編291卷,續編75卷。劉富曾又參考各書,移改舊史實,增入新史料,錄成清本,共得460卷。
1931年,北平圖書館從嘉業堂買去經剪裁的徐氏原稿,並將廣雅書局所修清本借來,由該館編纂,葉渭清對照研究。葉氏認為,徐氏原稿已被痛加刪並,不復原來面目;但仍有不少篇幅是出於《永樂大典》而不見於徐氏抄本者,故而清本仍有可參證之處。
根據葉氏的研究,以陳垣為首的編印委員會認為,清本與原稿實有合印並行之必要,然因經費所限,遂於1935年委託上海大東書局印刷年,將原稿先行影印,名之曰《宋會要稿》,以線裝200冊行世。1957年中華書局以四合一版再度影印,名之曰《宋會要輯稿》,以精裝8大冊發行。1964年,台灣世界書局以《宋會要輯本》之名,以《中國學術名著》第六輯,影印裝成16冊發行。1976年,台灣新文豐出版公司又以四合一版影印裝成8冊本發行。

《宋會要輯稿》

《宋會要輯稿》(以下簡稱《輯稿》)分帝系、后妃、樂、禮、輿服、儀制、瑞異、運歷、崇儒、職官、選舉、食貨、刑法、兵、方域、蕃夷、道釋等17類。其中禮、職官、選舉、食貨等類篇幅尤大。類下分門。各門篇首有簡短的序言加以概括,然後按年、月、日順序,摘取有關詔令、奏章等等。如此,不僅遐眉目清晰,而且處置政務的事例,以及典章制度的得失興廢,均分類歸納,使得事件發生、發展過程中的利弊得失及不同意見,都得以較為完整地反映出來。《輯稿》較之原書,雖已大有殘闕,但它保存了大量的元修《宋史》諸志及其他有關史籍所不載的宋代史料,如食貨類“限田雜錄”,“造水磑”,“修理堰、閘、渠、斗門、堤岩”,“各路產物買銀價”,“量衡”,“諸郡進貢”,“船戰船附”,“民產雜錄”,“置市”諸門,皆為《輯稿》之獨有。以《宋史》諸志與《輯稿》的卷數相比,前者合計不過162卷,而後者則為376卷。《宋史·職官志》僅12卷,《輯稿》職官糲為83卷;《宋史·食貨志》僅14卷,《輯稿》食貨類則有70卷。可見,《輯稿》所保存的宋代史料,在數量上遠遠超過《宋史》諸志。《輯稿》所載史事,一般均詳於《宋志》,其記述具有較為原始而詳細的特點,且往往能夠校訂《宋史》各志的紕謬與疏略,有很高的史料價值。
由於《輯稿》卷帙浩大、殘缺零亂、問題繁多,因此,各種帶有研究成果性質的檢索工具書應勢而出。1932年,湯中出版了《宋會要研究》一書。1939年,日本學者江田忠在湯中《宋會要研究》的基礎上,編撰了《徐輯〈宋會要〉稿本目錄》。1937年,小沼正則編制了《宋會要食貨目錄》。1958年,法國學者Etienne與Balazs將《輯稿》的食貨、職官、刑法、方域四類,編成《宋會要目次》出版。1970年日本東洋文庫宋代史研究會在前人的基礎上編制了《宋會要研究備要》。1980年,台灣大學王德毅《宋會要輯稿人名索引》出版。1982年,日本東洋文為宋代史研究會再度出版了《宋會要輯稿·食貨索引》。1984年和1986年,王雲海先後出版了《宋會要輯稿研究》和《宋會要輯稿考校》。1995年,陳智超《解開〈宋會要〉之謎》出版。這些著作和工具書的出版,對《宋會要輯稿》的使用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但是,由於《輯稿》本身的缺憾,使得使用及檢索時,產生諸多障礙。首先,《輯稿》的殘闕問題相當突出。《輯稿》中大致完整的篇幅,一般皆起自太祖迄於寧宗,計十三朝。但就是在這其中,很多篇幅仍存在不同程度的殘缺。有些篇幅甚至是整門缺失,例如職官類無樞密院門,兵類無禁軍門。其次,《輯稿》中存在大量重出篇幅。《永樂大典》以字韻次第編排事目,所以會將《宋會要》同一篇文字編入不同的字韻事目中,故而形成重出復見的情況。第三,由於《輯稿》在整理過程中的編排失當,使得重出多門、前後倒置、時序相錯等情況不時而見。第四,《輯稿》本身乃一尚待整理的未完成稿,故而並無目錄,這一點也給檢閱工作帶來了相當大的不便。第五,《輯稿》自清代中期從《永樂大典》中輯錄出來後,長期處於草稿狀態,雖有影印本行世,但因未作徹底整理,從中找尋相關史料較為繁難。

原《宋會要》與《輯稿》的區別

通行的《宋會要輯稿》與宋會要原本已有很大不同。
第一,從內容上看,《輯稿》己較原本為少。一、自宋末至明初,歷經變亂,原本恐已不全。前面說過,宋修會要,共有十次,應有十部,但現在《輯稿》中註明者只有七部。二、修《永樂大典》時,將整部會要分入各韻,難保沒有遺漏。三、徐松自《永樂大典》中輯《宋會要》時,《大典》已經散失一千餘冊,並非全帙。四、書手從《大典》中抄錄時,又有遺漏。有人用殘存的《大典》與《輯稿》對照,已發現若干條佚文。五、在劉富曾整理徐松輯本過程中,輯本又有遺落。當時有人將劉富曾清本與徐松輯本對比,即發現少數條文清本有而輯本無。
第二,從形式上看,輯本己非原本的本來面目。原本《宋會要》,各本分類稍有不同,分門更有差異。輯本合為一本,門類全部打通。
第三,經過多次轉抄,脫、衍、誤、倒之處,觸目皆是。
儘管《宋會要輯稿》有上述種種問題,但它仍然是現存宋代史料中最原始、最豐富、最集中的一部,因而也是史料價值最高的一部。

徐松

徐松(1781年-1848年),字星伯,原籍浙江上虞人。清代著名地理學家。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生於浙江紹興,隨父移居順天大興(今北京大興縣)。少年得志,自舉人而進士,曾入直南書房,派入全唐文館,又充文穎館總纂,但嘉慶十五年(1805年),二甲第一名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於嘉慶十七年(1812年)受人劾奏,戍守伊犁,為期六年。徐松謫戍伊犁,可以說因禍得福,受到伊犁將軍孫筠的重任,繼續清初著名的西北史地學人祁韻士編寫《伊犁總統事略》的工作,並且能夠實地調查,“先生於南北兩路,壯遊殆遍。每所之適,攜開方小冊,置指南針,記其山川曲折,下馬錄之。至郵舍,則進僕夫、驛卒、台、通事,一一與之講求。積之既久,繪為全圖。乃偏稽舊史方略及案牘之關地理者,筆之為記。……孜孜不倦,十年成書”。調查最終成就了他的《西域水道記》等邊疆之書,以西域五大水系(流域)為綱,綜合記載了沿途山脈、城堡、史跡、民族語言及風俗等等,詳實可信,而成為他的代表之作。新疆歸來,徐松除短暫的離京出外做官外,便幾乎居京治學,在這群學者當中,他可以說在京時間最長,而且因親歷邊疆實地考察,成就邊疆著述,又積極召集志同道合者探討邊疆問題,營造了一個良好的研治邊疆學問的氛圍,聚集同好,而奠定了他的“核心”地位。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赦還。官至禮部郎中。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卒。
嘉慶十四年(1809年)入全唐文館,主編《全唐文》;又從《永樂大典》中輯出《宋會要輯稿》500卷,《河南志》,《中興禮書》,又撰寫《唐兩京城坊考》,《登科記考》,後由翰林督學湖南。

中華書局1957年影印本

中華書局1957年影印本。
影印宋會要輯稿緣起

宋時會要,除李心傳所編國朝會要總要(當即十三朝會要之節本)曾刊版於蜀中。至官修原本,宋時從未刊行,惟政府許可臣民自由傳抄;故南渡後國史散佚,程俱申請就知桂州許中家抄政和會要。而陳振孫書錄解題中亦得著錄會要有五種之多也。(李心傳國朝會要總要即其中一種。)宋時秘閣所藏北宋纂修之傳抄本,及南渡後纂修之正本,德祐之變。當盡為元兵劫入燕京。元修宋史時,即據為修史原料之一。吾人今日所見宋史之志,實脫胎於宋會要。雖兩相比較,詳略之殊,有如霄壤,然宋會要之輪廓,宋志固全得之矣。明修永樂大典時,文淵閣所藏之宋會要殘本二百零三冊。當即元人所見之本。文淵閣藏書,明宣德間毀於火者大半。故萬曆間張萱孫能傳重編閣目時,已無其書。趙宋一代故實,至此遂掃地以盡。明以後人慾求宋會要之蹤跡,不得不訴諸宋明人所著之類書,職此故耳。

明初纂永樂大典,將宋會要史事分隸於各韻,計有國朝會要,續會要,政和會要,乾道會要,中興會要,光宗會要,寧宗會要等七種。亦有泛稱宋會要而不冠以乾道中興等字樣者。知當時已十亡其三。故楊士奇所編文淵閣書目,僅載二百零三冊,下注闕字。焦竑國史經籍志,雖列宋會要之名,然有目無書,不足深究。至籙竹堂書目所收,實即文淵閣書目之化身。葉水東時,決無得見是書之理,此可斷言者也。
清嘉慶十四年,大興徐星伯(松)入全唐文館,任提調兼總纂官。時永樂大典已佚去一千餘冊,然所存尚得十之八九。徐氏簽注大典時,遇有宋會要,即另紙標以全唐文三字。蓋徐氏力不能置寫官,不得不借公濟私,假託宋會要為纂修全唐文之資料,以授寫官為之錄副也。如是日積月累,據俞正燮宋會要輯本跋引徐氏之言,所得無慮五六百卷。卷帙之巨大,可以想見。徐氏未及排比整理而卒。卒後其稿流落北平琉璃廠書肆,為江陰繆荃孫所得。鏇歸廣雅書局,時張之洞督兩廣,聘繆氏及武進屠寄任校勘,擬付剞劂,僅成職官一門而止。所有原稿,為書局提調華陽王秉恩所藏匿。民國四年,王氏藏書散出,吳興劉翰怡先生以重金購歸,以原稿部類不明,先後雜廁,乃延儀征劉富曾吳興費有容重加釐訂,而糾紛亦自此起矣。 
劉富曾氏首將全部徐氏原稿痛加刪並,成初編二百九十一卷,續編七十五卷。
帝系八卷
后妃四卷
禮九卷
樂八卷
與服六卷
儀制十三卷
崇儒六卷
運歷二卷
瑞異三卷
職官七十九卷
選舉三十四卷
食貨六十卷
兵二十九卷
道釋二卷
方域二十一卷
蕃夷七卷
以上初編。
帝系三卷
凶禮十六卷
吉禮十九卷
嘉禮十四卷
軍禮一卷
賓禮三卷
崇儒一卷
食貨十卷
刑法八卷
以上續編。
自此以後,原稿面目,不可復見。劉氏又參考宋志通考玉海等書,移改舊史實,增入新資料,錄成清本,為四百六十卷計。
(一) 帝系十二卷(卷一至卷十二)
(二) 后妃六卷(卷十三至卷十八)
(三) 禮七十六卷(卷十九至卷九十四)
(四) 樂八卷(卷九十五至卷一百二)
(五) 與服七卷(卷一百三至卷一百九)
(六) 儀制十八卷(卷一百十至卷一百二十七)
(七) 崇儒九卷(卷一百二十八至卷一百三十六)
(八) 運歷三卷(卷一百三十七至卷一百三十九)
(九) 瑞異四卷(卷一百四十至卷一百四十三)
(十) 職官九十五卷(卷一百四十四至卷二百三十八)
(十一) 選舉四十卷(卷二百三十九至卷二百七十八)
(十二) 道釋二卷(卷二百七十九至卷二百八十)
(十三) 食貨九十八卷(卷二百八十一至卷三百七十八)
(十四) 刑法二十卷(卷三百七十九至卷三百九十八)
(十五) 兵二十九卷(卷三百九十九至卷四百二十七)
(十六) 方域二十三卷(卷四百二十八至卷四百五十)
(十七) 蕃夷十卷(卷四百五十一至卷四百六十)
如以劉氏新編之清本,與被裁減之原稿較,吾人寧取原稿而舍清本。蓋原稿縱有誤文誤字,乃永樂大典編者或全唐文館中寫官之過,與他人無涉。且一字一句,儘是大典原文,吾人尚可據以推定原來之次序。至所謂清本,總類子目,離合無端,雜引他書,不注所本,有竊改蘭台漆書之嫌,只能供讀原稿者比勘之用,不足據為典要,是則有負劉氏一番苦心矣。

民國二十年,本館因董授經先生介紹,斥巨資四千元,從劉翰怡先生處,購歸徐氏原稿。復假得劉富曾氏改編本(即所稱為清本者),以便互相比勘,俾明劉氏改編之旨趣,由本館委託蘭溪葉左文先生,從事研究,結果證明,改編本分類隸事,頗多失檢。且發現有少數篇幅,確係大典原文,見於清本,而復檢原稿,遍覓不得者。如立夏祀熒惑星一則,見清本樂六;赴任二則,見清本儀制十二;三官告一則,見清本儀制十一。淳熙九年五月二十六日條,見清本兵十二;是必劉氏剪裁後無意中隨手棄去,幸已錄入清本,故左文先生得發其覆。由此知清本與原稿,實有合印並行之必要。然經費所限,不得不先印原稿,以償百餘年來史學界之宿願。如有餘力,當再謀印清本,以供得讀原稿者之參考。
民國二十二年一月,本館委員會以編印宋會要,事關流通故籍,因延請傅沅叔、陳援庵、章式之、余季豫、徐森玉、趙斐雲、葉左文諸先生,為編印委員會,專司其事,並推定陳援庵先生為委員長。籌備數載,至去年秋季,始以原稿委託上海大東書局印刷所代為影印。哈佛燕京社以此舉關係宋史學之研究至鉅,特補助美金二千五百元為印費,於是全書得潰於成。茲於書成之日,略述印書緣起如右,俾覽者詳焉。
民國二十五年十月國立北平圖書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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