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昌言

宋昌言,字仲謨,宋綬從子,趙州平棘人。以蔭為澤州司理參軍。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州有殺人獄,昌言疑其冤,堅請跡捕,果得真犯者。稍遷河陰發運判官。自濟源之官,見道上棄屍若剮剝狀者甚眾,竊嘆郡縣之不治。既至河陰,得凶盜六輩,殺人而鬻之,如是十餘年,掩其家,猶得執縛未殺者七人。縣吏與市井少年共為胠橐,昌言窮治其淵藪,皆法外行之,而流其家人。擢都水監丞。

熙寧初,河決棗強而北。昌言建議,欲於二股河口西岸新灘,立土約障水,使之東流。候稍深,即斷北流,縱出葫盧下流,以除恩、冀、深、瀛水患。詔從之。提舉河渠王亞以為不可成,不如修生堤。朝廷遣翰林學士司馬光往視,如昌言策。不兩月,決口塞。光奏昌言獨有功,若與同列均受賞,恐不足以勸。詔理提點刑獄資序,遷開封府推官、同判都水監。汴水漲,昌言請塞訾家口。已而汴流絕,監丞侯叔獻唱為昌言罪,昌言懼,求知陝州。歷濮、冀二州。河決曹村,召判都水監,往護河堤。靈平埽成,轉少府監。卒,贈絹二百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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