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希軍

宋希軍,男,漢族,1957年1月出生,遼寧省營口市人,大學學歷,1975年8月參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8年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1975.08-1978.03遼寧省北鎮縣廖屯公社三台子大隊下鄉知青;
1978.03-1982.01瀋陽藥學院藥學專業學習;
1982.02-1987.09營口市人民醫院西藥局藥劑師(其間:1984.08-1986.07在遼寧省委黨校培訓學習);
1987.09-1991.03營口市第一人民醫院西藥局副主任;
1991.03-1993.12營口市中心醫院藥供科副主任;
1993.12-1995.03營口市中心醫院藥供科主任;
1995.03-2001.06營口市中心醫院副院長;
2001.06-2007.10營口市中心醫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
2007.10-2013.10營口市中心醫院黨委書記;
2013.10-2017.01營口市中心醫院院長(正處級);
2017.01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5月25日,據營口市紀委監委訊息:營口市中心醫院原院長宋希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7月23日,據營口市紀委監委訊息:經營口市委批准,營口市紀委監委對營口市中心醫院原黨委書記宋希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宋希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禮品;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宋希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目無黨紀國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為逃避組織審查調查,將收受財物轉移他人名下隱匿,在違紀問題敗露後提供虛假情況欺騙組織並與他人串供,企圖瞞天過海、矇混過關;搞“兩面派”,做“兩面人”,人前裝清廉、人後圖享受,退休後購置高檔轎車和別墅;對黨紀置若罔聞、頂風違紀,違規收受禮金、禮品,甘於被“圍獵”;貪慾膨脹、利慾薰心,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大肆搞權錢交易和利益輸送,把治病救人的醫院當做生意場,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做“搖錢樹”,在醫療藥品、耗材採購、結算欠款及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收受回扣和好處費,直至退休後仍不收手。宋希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經營口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營口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宋希軍開除黨籍處分並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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