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0年09月,任蓋縣熊岳公社團委書記;
1981年12月,任蓋縣熊岳鎮紀檢委員;
1985年09月,營口市委黨校黨政理論專業學習;
1987年08月,任蓋縣熊岳鎮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1989年12月,任蓋縣熊岳鎮宣傳科科長;
1990年12月,任蓋縣九壟地滿族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2年10月,任蓋州市九壟地滿族鎮黨委書記、鎮長;
1994年10月,任營口市土地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97年11月,任營口市土地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0年03月,任營口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兼市土地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0年06月,任營口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兼市直機關工委副書記、市土地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1年11月,任營口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兼市直機關工委副書記(其間:2003年03月至2003年05月,中共遼寧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2000年04月至2002年04月,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專業在職學習);
2006年07月,任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07年05月,任營口市副市長,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13年01月,任營口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7年02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10月,經中共遼寧省委批准,營口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高作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開除黨籍
2018年5月,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遼寧省監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高作平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經查,高作平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違規幫助他人辦理參公編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對營口開發區管委會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造成國家重大損失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高作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高作平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