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學武[原重慶市政府政治法律委員會副主任]

宋學武,四川省人,早年參加革命。1949年11月30日重慶解放,12月3日成立重慶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下屬七個接管委員會,宋學武任政務接管委員會副主任兼法務部長,12月10日宋學武率領軍事代表顏本善等四人到司法機關宣布接管命令:對國民黨司法院、最高法院檢察署、行政法院、司法行政部、最高法院重慶分庭、四川高等法院重慶分院、重慶地方法院、重慶監獄、重慶地方法院看守所、江北地方法院十個單位實行接管,除離職者外,接收舊司法人員1069人,檔案374051宗,以及大量物資、槍彈、車輛、囚犯囚糧等。

基本信息

1950年1月13日西南軍政委員會主席劉伯承任命宋武學為重慶市人民法院院長,1月16日市法院正式宣告成立,對外受理刑民案件。1950年7月中央決定重慶為直轄市,市法院屬省級法院,按規定院長由中央任命,中層幹部由西南軍政委員會任命,故1951年1月12日政務院76次會議通過,總理周恩來正式任命宋學武為重慶市人民法院院長,1951年9月重慶市各界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宋學武為重慶市人民政府委員,9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第12次會議通過,主席毛澤東任命宋學武為重慶市人民政府委員。1953年4月17日政務院第175次會議通過,總理周恩來任命宋學武為重慶市政府政治法律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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