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安鄉縣財政局為縣人民政府主管財政工作的工作部門,屬正科級行政單位,下設二個正科級事業單位:鄉鎮財政管理局、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局;二個副科級事業單位:國庫集中支付局、財政監督檢查局。下轄7個股級事業單位:財源辦、國庫卷推銷辦、工資發放中心、中函站、財政信息中心、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政府採購辦。編制數100人,其中行政編制16人,事業編制84人,辦公地點位於安鄉縣深柳鎮003號。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股、經建股、社保股、預算股、國庫股、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企業股、產權統計評價股、會計股、綜合計畫股、工資中心、政府採購辦、農業股、財源辦、投資評審股、教科文衛股等18個股室。
工作職能
安鄉縣財政局工作職能如下:
一、宣傳、貫徹、執行《預算法》、《會計法》以及國務院、上級財政部門制定的財政法規、規章制度,並對安鄉縣內各單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縣本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與部門決算;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全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對鄉鎮財政所進行業務指導,對各有關單位執行預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積極支持安鄉縣經濟發展,積極培植財源。與安鄉縣國稅局、地稅局一起大力組織財政收入。
四、合理安排、嚴格管理財政支出,積極支持農業、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環保、城鎮公用事業、福利設施、社會保障等各項事業的發展。對有關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參與彩票發行監督及財務監督工作。對安鄉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車輛進行管理。
六、加強安鄉縣財會隊伍建設,做好會計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會計證》的考試,對持有《會計證》的人員進行繼續教育。組織會計人員進行初級職稱考試。
七、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財政票據監管,做好行政事業單位收費票據的銷售和管理工作。對縣直各單位使用收費票據情況、行政性事業性收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負責指導鄉鎮財政管理;負責涉農補貼資金的管理與發放工作,負責指導農村綜合配套改革。
九、代表縣政府進行國有資產管理,對全縣國有資產進行產權登記,辦理國有資產產權轉移等有關事項,審批國有資產的評估立項及對評估結果進行確認。
十、對縣屬行政事業單位開設銀行帳戶進行審批和管理;負責縣本級財政銀行賬戶、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指導和監督縣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十一、加強企業養老保險、大病統籌、失業保險、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公費醫療等社會保障經費的管理工作。
十二、認真完成安鄉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