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教育局職責
1、負責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法律法規,研究擬定符合我市市情的教育政策、措施、規定、制度並監督執行;2、綜合指導和協調各縣(市、區)和各部門的教育管理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全市教育體制改革,負責全市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等工作;
3、統籌管理教育專項經費;
4、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托幼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
5、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全市民辦教育工作;
6、統籌規劃、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品德、體衛和藝術教育;
7、主管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工作,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普通高中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成人自學考試等工作;
8、指導市屬大中專學校招生工作和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
9、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研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信息化和電教儀器裝備建設工作;
10、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和國際合作工作;統籌規劃、組織管理全市的語言文字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