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

基本信息

歷史沿革

宿州市宿州市

早在五千年前就有徐夷、淮夷等部落在境內繁衍生息。

春秋時期,境內就置有宿國、蕭國等小國附庸於宋。宋國都城一度遷於宿地相山。

秦朝一統後,地屬泗縣郡、碭郡,置有苻離縣、蘄縣、相縣、取慮、銍縣、僮縣等縣。

西漢高祖五年(前202年),革碭郡為梁國,設碭縣。

王莽新朝始建國元年(9年),改碭縣為節碭縣,改苻離縣為符合縣。不久復原稱。

更始帝更始三年(23年),封劉秀為蕭王。東漢章帝建初四年(79年),遷梁國於下邑,碭縣屬之。

東漢獻帝建安二十四年(219年),曹操析沛國置譙郡,以的“邑、相城、苻離等縣屬沛國,以銍縣、蘄縣等縣屬譙郡。

三國魏明帝太和三年(229年),追封曹熊為蕭王,稱蕭國。太和六年國除。青龍二年(234年),復置蕭縣,屬豫州譙郡。景初二年(238年),分沛國置汝陰郡,陽城廢。

西晉惠帝無康五年(295年)碭山併入下邑縣。

東晉建武元年(317年),蕭縣屬沛郡,郡治由相縣徙於蕭。穆帝昇平元年(357年),沛郡、譙郡陷於前燕。太和五年(370年),燕滅,宿地盡入前秦。大元九年,東晉北伐,夏宿地。義熙七年(411年),泗縣地屬南兗州,治夏丘。

南北朝北魏孝昌二年(526年),廢下邑,置場郡,下設碭縣、安陽兩縣。東魏武定六年(548年),改夏丘縣為晉陵縣,旋又改名泗州。北齊天保七年(556年),改蕭縣為承高縣,屬徐州彭城郡。

隋文帝開皇六年(586年),改承高縣為龍城縣。開皇十八年(598年),廢安陽置碭山縣。隋煬帝大業元年(605年),改龍城縣為臨沛縣。復改臨沛縣為蕭縣。

唐高祖武德四年(623年),析夏丘縣置虹縣;武德六年夏丘縣入虹縣,夏丘縣廢。唐太宗貞觀八年(634年),虹縣屬泗州。唐憲宗元和四年(809年),置宿州,治虹縣(今泗縣),轄苻離縣、蘄縣和虹縣;元和九年(814年),亳州屬臨渙縣劃入宿州。唐文宗太和三年(829年),宿州廢;太和七年復置宿州,遷治今埇橋區。唐昭宗光化四年(901年),於碭山縣置輝州、碭山縣屬之。

五代十國後唐莊宗同光三年(925年),碭山縣屬單州。後周世宗顯得五年(958年),蕭縣屬徐州武定軍節度。

北宋開寶五年(972年),宿州為保靖軍節度,屬淮南路。熙寧五年(1072年),屬淮南東路。哲宗元佑元年(1086年),析虹縣屬零壁鎮巡檢司置零璧縣,隸宿州。政和七年(1117年),改縣名零璧為“靈璧”。

金興定元年(1217年)碭山縣城被黃水盪沒,縣治遷虞山保全鎮(今屬河南永城)。

元憲宗七年(1257年),遷回舊治。至元二年(1265年),廢蘄縣、臨渙、苻離三縣入宿州。廢蕭縣、永固縣入徐州。因碭山縣屢遭水患,人口稀少廢入單縣。至元三年復置碭山縣,屬濟州。至元四年,撥宿州屬之靈璧縣歸泗州。至元十二年,復置蕭縣,屬河南行省歸德府。至元十三年,撥泗州屬虹縣入宿州。至元十七年復撥虹縣屬泗州,靈璧屬宿州。泰定元年(1324年),黃河行故汴渠仍與徐州泗水合,至清口入淮。宿州汴渠湮沒,埇橋亦廢。

明洪武元年(1368年)宿州屬臨濠府,七年屬鳳陽府。洪武十二年(1379年),蕭縣、碭山縣屬南直隸徐州。

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宿州屬江南左布政使,以宿州之靈璧屬鳳陽。雍正三年(1725年),升泗州為直隸州。雍正十一年(1733年),碭山縣、蕭縣屬江蘇省徐州府。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遷泗州於虹縣,並虹縣入泗州,初稱泗虹州,後為泗州,原虹縣降為虹鄉。宣統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12月16日宿州光復。

中華民國(1912年),宿州改稱宿縣,與靈璧縣、泗縣屬安徽省管轄,碭山縣、蕭縣屬江蘇省管轄。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碭山縣、蕭縣屬江蘇省銅山行政督察區,宿縣、靈璧縣、泗縣屬安徽省第六行政督察區。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5月,今宿州市所屬區域先後淪陷。日偽、國民黨、抗日人民政府三方政權並存。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日偽在蘇皖北部設淮海省,今宿州市所屬區域屬淮海省管轄。抗日戰爭勝利後,宿縣、靈璧縣、泗縣屬安徽省第四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碭山縣、蕭縣屬江蘇省徐州專員公署。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設縣級宿縣市,旋廢。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1月,淮海戰役結束,今宿州市所屬區域相繼解放,其分別屬於豫皖蘇邊區三專署、六專署和江淮邊區二專署、三專署。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3月25日,江淮邊區二專署併入三專署和豫皖蘇三地委、六地委之一部合併,成立宿縣專區,屬皖北行署領導,下轄邳睢、睢寧縣、泗陽縣、淮寶、泗南、泗宿、泗靈睢、蕭銅、靈璧縣、宿東、五河縣、永城縣,碭山縣、蕭縣、懷遠縣、宿西縣、宿城市和盱鳳嘉、洪澤湖工委、宿遷市共二十縣級政權。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6月,經過合併、調整後,邳睢,睢寧縣、泗陽縣、宿遷市歸屬江蘇省管轄。宿縣專區轄永城縣、碭山縣、蕭縣、宿縣、靈璧縣、泗縣、五河縣、懷遠縣、泗洪縣共九縣。

1950年,析宿縣西部置濉溪縣。1950年,設宿城市,屬皖北行署區。1953年,宿縣專區屬安徽省管轄,碭山縣、蕭縣劃歸江蘇省管轄,永城縣劃歸河南省管轄。1953年,撤銷宿城市。1955年,盱眙縣、泗洪縣劃歸江蘇省管轄,碭山縣、蕭縣劃回安徽省宿縣專區管轄。1956年2月,宿縣、滁縣兩專區合併為蚌埠專區。1961年3月,撤銷蚌埠專區,重新設立宿縣專區,下轄濉溪縣、碭山縣、蕭縣、宿縣、靈璧縣、泗縣、五河縣、懷遠縣共八縣。1963年12月16日,宿東辦事處成立,轄宿縣專區宿縣東部部分區域,所轄區域劃歸濉溪市管轄。1964年,析宿縣、靈璧縣、五河縣、懷遠縣銜接處各一部,置固鎮縣。1971年,宿縣專區更名為宿縣地區。1977年,濉溪縣劃歸淮北市管轄。1979年10月,析宿縣城關鎮及城郊、城西區之一部置縣級宿州市。1983年7月,五河縣、固鎮縣、懷遠縣三縣劃歸蚌埠市管轄。宿縣地區下轄碭山縣、蕭縣、宿縣、靈璧縣、泗縣、宿州市計五縣一市。[16]1985年7月15日,淮北市撤銷宿東辦事處,所轄區域劃歸宿縣地區宿州市管轄。1992年,宿縣併入縣級宿州市。1997年,宿縣地區下轄宿州市和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4縣,地區行署駐宿州市。1998年12月6日,國務院批准撤銷宿縣地區和縣級宿州市,設立地級宿州市。宿州市設立埇橋區,以原宿州市的行政區域為埇橋區的行政區域。宿州市下轄原宿縣地區的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和新設的埇橋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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