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三)加強組織指導全市花卉園藝發展、重點公益林、濕地及森林公園建設管理的職責;
(四)加強組織指導漢江綠化治理工程的職責。
(五)將原市山川秀美工程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市林業局負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生態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並提出全市林業、蠶桑、茶果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協調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的實施,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養管理;組織指導森林培育、植樹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組織全民義務植樹,承辦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承辦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依法實施對林木種苗、蠶種、果樹種苗的管理,指導全市林木種子苗木基地建設。
(三)負責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開發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負責全市林業行政執法管理,開展林業普法宣傳教育。
(四)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濕地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負責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和監督瀕危物種和國家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的經營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
(五)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指導、協調全市破壞森林資源案件的偵破、查處工作。
(六)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七)制定、組織、實施全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對全市木竹加工、林業化工、林業機械、森林旅遊、林木花卉、林業多種經營等林業產業發展實施指導、協調和巨觀管理,組織開展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建立農村林業合作組織。
(八)負責審核、指導全市林業系統的基礎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負責全市林業資金的籌集、管理和監督、使用。
(九)負責全市林業科技和教育宣傳工作,指導林業隊伍建設;指導全市林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市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十)負責全市山川秀美工程的綜合調研、規劃協調、檢查落實、總結驗收工作。
(十一)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政辦科(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負責組織承辦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實施;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政務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計畫生育、安全衛生、接待服務和各類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獎懲工作;承擔部門黨建、精神文明、紀檢監察、黨風廉政、信訪維穩和工青婦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核定負責局機關財務保障和資產管理;研究提出全市林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申報和審查全市林業生產和基本建設的規劃、計畫及基本建設重點項目設計檔案;匯集編制全市林業統計報表;指導建立和實施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籌集和管理林業資金,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督市直林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三)造林綠化科(綠化辦,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負責擬訂全市造林綠化、森林經營方面的規劃計畫,制定有關技術操作和管理規程並監督執行;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全市種苗、造林和營林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各項林業重點工程造林項目的實施,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全市漢江綠化治理工程;擬訂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林業適用技術的套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廣;貫徹落實林業應對氣候變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
(四)資源林政管理科(編制4人,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核定負責全市森林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全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和年度採伐計畫,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木材經營加工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林權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指導有關基層森林資源管護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督辦和查處違反森林法律、法規的行政案件;指導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的設立和管理,指導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和管理;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歸口管理林業法制工作,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的監督,受理承辦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
(五)蠶茶園藝科(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負責擬訂全市蠶、茶、果發展規劃,組織全市蠶、茶、果生產;組織監督蠶種生產和發放工作;組織開展蠶、茶、果質量監督檢查,負責蠶、茶、果技術培訓和推廣服務工作;負責花卉產業發展規劃、業務指導、行業協調和組織實施。
人員編制
市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2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5正3副)。工勤人員(司機)4名(含市森林公安局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