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縣統戰部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縣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指示、決議;研究並宣傳統一戰線工作的理論、方針和政策;向縣委報告全縣統戰工作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聯繫全縣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協助縣委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中央、省、市委和縣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
三、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民主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組織開展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指定有關民族宗教方面的具體政策。對有關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進行監督。
四、參與制訂有關少數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計畫,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推薦工作。
五、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六、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貫徹執行黨的對台工作方針政策,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具體的對台工作,積極開展兩岸交流和對台經貿工作,做好台胞、台屬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貫徹執行黨合國家有關僑務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做好華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工作。
八、負責推薦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及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知識分子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
八、負責推薦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及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知識分子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
九、負責聯繫海內外工商界社團和代表人士,開展經濟領域的統戰工作;聯繫、指導工商聯工作;調查研究並反映全縣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
十、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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