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禁違規出台收費政策。加強學校安全管理,是各級政府及學校應履行的職責。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管理政策,不得違規審批教育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各類學校、幼稚園不得以安全設施升級、配備安保人員為由,向學生、在園兒童收取任何費用。
二、全面清理教育收費檔案。各地要對已出台的教育收費檔案進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國家規定的一律廢止,違規收取的費用要全額退還學生家長。
三、加強監督檢查。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幼稚園收費的監督檢查,暢通“12358”價格舉報電話,認真查處民眾舉報和檢查發現的亂收費行為。對情節惡劣、性質嚴重的典型案例,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並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