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持證上崗,主動組織排查各類有關安全隱患,並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寫排查記錄。研究本部門主要安全問題,在思想上統一安全責任,認真研究落實公司各項安全規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確保本部門順利實行安全生產工作。
二、定期日常安全管理培訓,建立控制、完善公司突發性事故制度,參與編制事故應急救援和演練工作,特別在重大節日、重大假期進行中。
三、定責定片管理,做到在開工前,對環境設備排查,消除重大安全隱患,做好交接責任、組織、制度、防範措施落到實處。
四、制定對生產部門人員有關安全作業教育作業檔案,定時排查 ,全面履行安全職責,確保員工無違法犯罪。
五、積極開展創建“文明施工”活動的宣傳,使人人知曉創建活動和積極參加。
六、巡查有毒有害危險品管理,實驗室要對化學物品嚴格管理,做到“五雙”嚴格手續,定期排查,賬物相符。
七、對於安全員不定時巡查或防範工作不重視、發生重大事故不及時報告的,班組管理幹部有權越權上報主管部門,安全員要承擔相應處罰責任。
八、負責跟班中的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排查現場管理中存在各項不安全因素,參與及時整改和查驗。
九、配合管理人員和相關作業人員完成指定任務,聽取民眾反饋。帶動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充分發揮民眾安全員(群安員)的作用,積極開展群安員活動。
責任
一、 服從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規及各崗位現場巡查流程管理,負責井下各施工班組在日常生產中的安全措施整改和現場安全排查落實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進行與帶班區長交底和向安全部長匯報工作 。
二、 安全員要認真仔細地做好井下各水平生產過程中的現場巡查。對天井、采場、沿脈等做到安全隱患排查到位,巡查記錄到位,現場整改到位。
三、 日常監理巡查中,要對現場安全防護、道路運輸、風水管道、支護掛網、機械設備、電器線路、通風防塵、敲幫問頂、防火防爆等,是否有安全隱患,做好排查交接記錄。如發現施工現場存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改進,並對改進後的設施填寫改進查驗記錄。對不能改進的直接報請安全主管負責人處理。
四、 正確填報施工現場安全排查情況的交接班記錄,及時運作好安全信息卡的實施反饋。定期寫出安全生產情況的分析報告。
五、 正確處理一般性安全應急措施和安全事故。並按照規定進行工傷事故的登記和組織緊急救援工作。
六、 定時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查、排查、討論指導。杜絕“三違”人和事,確保全全為天。
七、 積極配合當班中安全檢查小組的全面安全排查工作,並將本人現場發現的安全問題一一敘述清楚,匯總限期落實整改並對整改質量完成的優劣,負責任。
八、 對所履行的職責因現場監督不力、巡查不到位、措施整改和落實不力、制度執行不力、應急處理不力及違章違紀等造成的安全、設備故障、影響生產、人才或經濟損失應負主要責任,扣除績效應予追究。
工作內容
1、按照國家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定,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服務大局,認真做好勞動保護、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消防整改、培訓預防等具體工作。
2、調查研究生產中的重大不安全因素,提出改進意見,參與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畫,並貫徹執行,負責整改查驗。
3、做好安全知識培訓宣傳和點檢管理提醒工作,參與有關施工安全組織設計和各種施工機械的安裝、使用驗收,看守和指導電器線路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4、制訂違章作業條例和控制違章作業,發現重大隱患時,當安全與進度發生矛盾時,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有權提醒並暫停作業,撤出人員,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報告,並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5、在施工現場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時,應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及時上報事故情況,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按“四不放過”原則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晉升空間
如今一些工程單位對安全員這一崗位並不重視,有的是從施工班組長掛職兼管崗位提拔來的,有的是從施工員崗位調整來的,有的是從機關管理崗位分流來的,因此,安全員的就業範圍不如預算員、施工員、質檢員和材料員。但是,安全員發展路徑倒是頗為明確,直接向著註冊安全工程師方向發展。
職業發展路徑:安全員——安全主管——安全總監
從業考試
使用教材
北京市建委指定教材--《安全員》。
考試時間
每月第一個星期六。
報名條件
參加培訓者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能正常參加學習及考試。
報名等級
安全員A:法人代表報考,技術負責人報考
項目負責人(安全員B):項目經理報考
安全員C:一般安全員報考
收費標準
考試報名費70元、教材費50元、課時費240元,資料、文具及餐費100元,總計460元。
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
2、學歷證書複印件一份
3、1寸彩色照片6張
4、填寫《全國建設行業技術管理崗位培訓考試報名表》一份
職業定位
關於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定位,如今有據可查的只有國家局的有關辦法,具體是安全管理、諮詢、評價、建設項目安全驗收等。
國家政策
2014年7月,面對多地公車安全事件,公安部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會同交通運輸部門督促捷運公交運營單位進一步強化安檢措施、落實安防責任。要積極提請黨委政府加大投入,在每列捷運列車、每輛公車上配備 安全員,配備必要的防護、防暴設施和器材,推廣安裝安防新技術、新產品,組織開展培訓演練,提高識別違禁物品、發現報告可疑情況、組織應急逃生等基本技能。
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第二十一條規定: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 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015年2月國發〔2015〕11號《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中將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中取消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總計28項,其中準入類4項,水平評價類24項)的第3項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