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經濟貿易局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市場秩序整頓、典當行管理以外的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將原市信息產業局的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三)將原市貿易局協調原油總量平衡、供需銜接,管理成品油流通的職能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四)將對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的管理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五)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六)加強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加快高新技術與傳統產業改造結合,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推進國民經濟與社會服務信息化工作,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制定全市經濟發展戰略目標及中長期規劃;負責提出經濟和信息化領域市級財政建設資金安排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電力行政執法和電力行業管理監督;制定下達年度發電量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相關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和濰坊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政;研究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規劃重大工業投資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推進新型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
(四)統籌製造業發展規劃、項目確立、組織推進和調度考核;編制工業和信息化投資、技術改造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按規定申報、核准、備案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工業、信息化投入和改造的有關政策;依法對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五)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指導製造業發展;按規定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
(六)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研究制定多種所有制企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和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七)參與全市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定;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成品油流通和煤炭經營監督管理。
(八)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制定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指導工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蠶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指導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市級藥品儲備管理和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
(九)負責審核上報國家級、省級和濰坊市級工業、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園區和技術中心;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
(十)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
(十一)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綜合性重大信息化工程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信息資源管理,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政務信息資源數據中心的建設工作;指導信息化普及教育;指導協調全市電子政務建設;合理配置資源,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推動公共信息資源共享,規範信息化建設運行機制;促進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推動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指導軟體企業的認定和軟體產品的登記備案;負責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
(十三)研究擬訂全市信息網路發展的政策措施;統籌規劃全市通信、廣播電視網路及其他專用通信網路的建設,並進行行業管理;監督執行有關網路之間互聯互通政策法規,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促進三網融合;負責組織市內黨政專用通信網路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組織協調黨政專用通信、救災應急通信和基地重要通信,保障市內黨政專用通信和信息安全;綜合協調通信工作;參與對全市通信服務市場的監管,執行、落實國家、省和濰坊市規定的經營許可制度。
(十四)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體系建設,統籌規劃信息系統資料庫備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應急支援服務體系;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信息網路和信息系統的安全工作,參與對信息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計算機病毒防範工作。
(十五)負責系統內人力資源建設規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十六)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進清潔生產,發展節能與環保產業;負責全市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市民營經濟服務中心(掛中小企業辦公室牌子)、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的管理,負責管理、協調市屬工業企業和上屬經信系統、通信系統駐安單位黨組織方面的工作。
(十八)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部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7個職能科室:辦公室、政策調研室、組織人事科、經濟運行辦公室、信息網路辦公室、技改規劃科和企業行業發展科、安全生產科。
以上各科室的工作職責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依據本部門主要職責分解配置。
人員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長(主任)、副科長(副主任)14名。
其他事項
市政府節約能源管理辦公室
(一)市政府節約能源管理辦公室(掛市散裝水泥辦公室牌子)為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所屬正科級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0名,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根據其職責,設3個職能科室:綜合協調科、資源節約科、督查科(掛市節能監察大隊牌子)。
市民營經濟服務中心
(二)市民營經濟服務中心(掛市中小企業辦公室牌子)為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所屬正科級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9名,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主要職責是:
1.貫徹國家、省和濰坊市有關發展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及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
2.負責組織實施省和濰坊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安排的工作任務。
3.指導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發展,研究擬訂有關發展規劃、鼓勵政策和管理辦法;對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4.根據國家、省和濰坊市的產業政策,指導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合理布局及產業、產品結構調整。
5.組織指導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對外技術交流與合作,協調和指導企業利用外資及出口創匯工作。
6.負責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統計工作,研究掌握髮展動態,匯集、分析和發布有關經濟技術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7.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市產業集群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指導全市產業集群的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工作。
8.組織開展面向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工作。建立金融供求公共互動信息平台,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建立信用擔保體系,採取多種形式融資。
9.組織開展面向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信息化服務工作。建立信息化服務體系,提供商品供求、人才供求等信息,推廣套用信息技術,開展信息技術人才培訓。
10.組織開展面向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法律服務工作。建立法律服務體系,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律培訓,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11.組織開展面向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創業輔導工作。建立創業輔導基地,開展多種形式的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12.組織開展面向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
業的公共技術服務。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推廣套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開發新產品;指導產品質量管理、節能減排、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
13.組織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開展學習創新型、品牌效益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本質安全型、和諧進步型企業創建工作。
14.負責全市民營企業家的評選,開展面向民營企業家的培訓等服務工作。
15.指導全市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和資產管理工作。
16.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民營經濟服務中心(掛市中小企業辦公室牌子)設4個職能科室:綜合科、組織人事科、規劃發展科、企業融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