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備

守備

守備,漢語辭彙。注音:shǒu bèi釋義:防禦;防備;明清兩朝的官職名。官職簡介:城市鎮守武官,管理營務,職撐糧餉,清初四五品。清初於少數民族地區設衛,長官為守備,衛守府為守備府。守備於清朝武官名而言,是指管理軍隊總務,軍餉,軍糧職務之正五品官。該官職受各省提督,巡撫或總兵管轄。另外,該職亦可由參將,游擊充員代之。清朝綠營,該官品為正五品,軍階由高至低分別為提督、總兵、副將、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千總及把總。

釋義

防禦

1、《左傳·昭公十五年》:“穆子使鼓人殺叛人,而繕守備。”

2、《商君書·農戰》:“人君不能服強敵、破大國也,則修守備,便地形,摶民力,以待外事,然後患可以去,而王可致也。”

3、《史記·五宗世家》:“淮南王謀反時,寄微聞其事,私作樓車鏃矢戰守備,候淮南之起。”

4、 金王若虛《君事實辨》:“鍾謨入貢,帝問曰:‘江南亦治兵修守備乎?’對以‘不敢’。”

5、清曾國藩《劉君季墓志銘》:“賊踞蒲圻縣,得以其暇益築堅壘,完守備。”

防備

1、《後漢書·皇后紀上·明德馬皇后》:“時新平主家御者失火,延及北閣後殿。太后以為己過,起居不歡。時當謁原陵,自引守備不慎,慙見陵園。”

2、《南史·張興世傳》:“崔慧景圍城,欣泰入城守備。”

守備守備

3、《水滸傳》第二十回:“鄆城縣知縣看了公文,教宋江疊成文案,行下各鄉村,一體守備。”

4、《東周列國志》第一百零八回:“蒙武曰:‘項燕釜中之魚也。若築壘與城齊,周圍攻急;我眾彼寡,守備不周,不一月,其城必破。’”

5、 清黃輔辰《戴經堂日鈔·八月初六日》:“國家建城邑,設官府,衛民禦寇,古之常經,孰敢謂守備可緩者。”

6、毛澤東 《三個月總結》:“而這些任野戰的兵力進到一定地區,又必不可免地要以一部至大部改任守備。”

7、明 施耐庵《水滸》第五十七回《徐寧教使鉤鐮槍 宋江大破連環馬》:怕府庫有失,特令來請將軍回城守備。

官職

明代設南京守備,節制本區各衛所,為重要軍職;又總兵下亦設守備,駐守城哨。 清代綠營統兵官,分領營兵,稱營守備;又漕運總督轄下各衛分設守備,統率運軍領運漕糧,稱衛守備。此外清代於四川、雲南等省土司中設守備一職,稱土守備。明王鐸《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登萊吭也,去鼉磯島四百里,逾鐵山聯廣鹿島,公(袁可立)設驍將一,守備一,兵三千,造艅艎為海防。”

守備於清朝武官名而言,是指管理軍隊總務,軍餉,軍糧職務之正五品官。

該官職受各省提督,巡撫或總兵管轄。另外,該職亦可由參將,游擊充員代之。

清朝綠營,該官品為正五品,軍階由高至低分別為提督、總兵、副將、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千總及把總。

清侯方域《重修演武廳事記》:“天下輕武,所置守備者曰趨蹌服,屬於卿大夫之家,不復坐廳事。廳事雖設,為樵牧場。間歲乃借於有司以較士。按部使者至,則守備拱立拜跪其下,益跼曲。”《清史稿·食貨志一》:“清因明之舊……衛設守備一,兼管屯田。”《官場現形記》第六回:“幸虧日子離著還遠,不過傳齊了標下大小將官,從中軍都司起,以及守備、千總、把總、外委,叫他們把手下的額子都招招齊,免得臨時忙亂。”

官名

明鎮守邊防的軍官,位次於游擊將軍,無品級,無定員,因事增置,統兵戍守。時南京亦設一人,以公、侯、伯充任;協同守備一人,以侯、伯、都督充任,掌南京防守事務,管理南京地區各衛所。參見“南京守備”條。清綠營兵統兵官中亦設,秩正五品,次於都司,分領營兵,掌營務糧餉。漕運總督所轄各衛分設守備,統率運糧軍領運漕糧稱衛守備。四川、雲南等省土司中有土守備。清末北洋海軍亦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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