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吉林某高校圖書館二樓,設了一處獨立的“學習包廂”。來這學習的同學,每年花800元就能成為這裡的“房客”,得到完全是屬於自己的學習位置。“學習包廂”很搶手,該校169個包廂全都有了主兒。
收費情況
收費原則,符合《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高等學校關於教育收費管理的若干規定》中,“研究生學習間使用費,80元每月的標準。”
花錢租研究間學習的現象,在其他高校也很普遍。吉林財經大學、東北師範大學、長春工業大學等,圖書館都設有付費學習的研究間,設計模式相似,利用率高,收費標準也基本一樣。
管理原則
高校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應遵循“自願並且非營利性”原則,這方面應該由省教育廳、省物價局來監督檢查。
高校收費分為“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兩部分。其中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學費、住宿費、考試費。高等學校在學生自願的前提下,為學生提供服務,可收取相應的服務性收費。為方便學生學習和生活,高校可以替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相關費用。
高等學校向學生收取的服務性收費,必須嚴格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營利的原則,即時發生即時收取,不得與學費合併統一收取,嚴禁強制服務或只收費不服務。
此外,服務性收費要到稅務部門領購相應的稅務發票。學校包括服務性、代收性收費在內的各項收入,均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進行管理和核算,嚴禁多頭開戶、多戶管理、分散核算。
評論“學習包廂”未必就是“見錢眼開”
在吉林農業大學圖書館二樓,設了一處獨立的“學習包廂”。來這學習的同學,每年花800元就能成為這裡的“房客”,得到完全是屬於自己的學習位置。“學習包廂”很搶手,169個包廂全都有了主兒。據了解,該省多所大學圖書館也都設有這樣的研究間,都是統一標準收費。老師說,學生利用率高,考研率也跟著上升了。 高校圖書館設立“學習包廂”已非新鮮事兒,兩年前,就有媒體披露煙臺大學圖書館“生財有道”,月租60元提供“考研包廂”。儘管聽聞這種做法,一些網友稱之是“大學變味兒”的表現,並質疑其“利用公共資源,提供差別服務”云云,我卻仍然想說:“學習包廂”未必就是“見錢眼開”。
應該說,高校圖書館提供收費的“學習包廂”好不好,最有話語權的並非旁觀者,而是大學生。而無論是先前報導過的煙臺大學“考研包廂”,還是如今吉林內一些高校的“學習包廂”,其受大學生們的歡迎程度,從“一室難求”的搶手之狀已可見一斑。除去“錢”的因素,就不得不承認,這種相對寧靜、安全,且能免去“搶座”之勞的學習空間,肯定是有利於給租賃者一個更好的學習環境,否則也就不會出現大學生私下加價轉租的“炒包廂”需求了。
具有一定“私享”性質的高校圖書館“學習包廂”,當然不能迴避向大學生額外收費的問題。不過實話實說,月租60元也好,包年800也罷,每天分攤下來,也就是兩三元的花費。而既然學校提供了網線、電風扇等的相關設施,適當收取一定的“特服”費用,這與“見錢眼開”根本不能相提並論。因此,像吉林省那樣,以政府檔案的方式,專門規定“研究生學習間使用費,80元每月”的硬性標準,反倒是種既滿足現實需求、又保護學生利益的可取做法。
高校圖書館開設“學習包廂”的最大疑點,其實不在收取適當的管理費用,而是有了這種“生財之道”,會不會催化某些學校“壓縮公共資源,謀求贏利服務”的創收衝動。人們當然不必急於否定高校圖書館的“學習包廂”,但也必須以更為明確的措施和標準,來避免“包廂開發”無節制,免費空間遭蠶食。譬如,圖書館免費學習空間與“包廂區域”的各自比例,最好不要模糊掌握,而應公開展示。不然的話,面對學生私下加價轉租的“利好形勢”,就很難相信校方會甘願“油水”旁落。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給高校圖書館“學習包廂”一個名正言順的存在理由,或許更有利於確保它與免費學習空間的和諧相處。一來,某些有意設立“學習包廂”的高校圖書館,就不用躲躲閃閃地靠打“擦邊球”來開展類似服務,讓包廂設施更顯規範與統一;二來,確定了能建多少“學習包廂”,實際上也等於使免費空間不用擔心被過度壓縮和占用。這樣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合理分類”,顯然要比墨守成規地虛擬堅持“一律平等”更為務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