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經費預算包乾

學校經費預算包乾是“教育經費預算包乾,結餘留用”制度的簡稱。中國從 1980 年起在教育經費管理方面,由國家核定預算,年終結餘收回財政,改為“預算包乾, 結餘留用”的辦法。辦法規定,學校教育經費按國家核定的當年預算包乾使用,年終結餘全部留歸學校支配。

留用的部分除國家規定的專款資金應專項使用外,其餘主要用於改善教學、科研等項工作條件和發展教育事業,不得用於增加人員工資,提高開支標準。有利於學校節約教育經費,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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