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生活制度
正文
學校為合理安排學生學習、勞動、社會政治活動、科學技術活動、文體活動,以及進校、離校、進餐、休息、睡眠等全部生活時間而規定的制度。合理的生活制度不僅是維護集體生活秩序,使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的保證,而且能增進學生的健康,提高學習效率,培養學生珍惜時間、遵守紀律等習慣和品質。安排學校生活要以衛生學為依據,貫徹德、智、體全面發展的要求,並注意學生的年齡特徵。學校生活制度的具體制訂,應依據教學計畫、教學大綱,考慮學校所在地的季節、氣候和居民生活習慣等特點。此外,這一制度還要對學生的校外活動和家庭生活安排起指導作用。
學校生活制度包括下列內容:
①制定校歷。規定學年、學期的起止時間,包括每學年上課和考試時間,寒假、暑假、農忙假和其他節假,以及運動會、參加勞動和集體社會服務的時間。
②制訂課程表。課程表的編排應根據學生的年齡和學科的性質來安排。低年級小學生注意力集中的時間較短,容易疲勞,每節課以30分鐘為宜;高年級小學生每節課以40分鐘為宜;中學生和大學生每節課可以為45分鐘或50分鐘。每兩節課之間應安排休息時間。編排課程表還應注意不同性質的學科交替變化,尤其要考慮學科中對抽象思維和記憶能力的要求,見下二表。 ③規定學生課外生活和活動的時間。對課外作業,課外政治活動和科學技術活動,文化娛樂和體育鍛鍊、公益活動、自由活動、個人衛生與自我服務;進餐以及睡眠等都做出合理的安排。學校要督促學生遵守作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