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向0至6、7歲的兒童實施學前教育,一方面在家庭中進行,另一方面組織學前社會教育.學前教育學主要研究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學前社會教育發展的一般原理;
2、學前教育與社會發展、兒童發展的關係;
3、教育目的和學前教育的任務;
4、學前兒童全面發展教育的任務、內容、方法與途徑;
5、幼稚園主要教育活動的組織形式及指導;
6、託兒所、幼稚園和學校的銜接與配合;
7、幼兒教師應具備的素質、能力與專業發展。
我國的學前教育學,主要研究:
1、主要闡明社會主義條件下學前教育的一般原理和原則;
2、總結教育實踐的工作經驗,解決教育實踐中的問題,指導教育實踐。
3、加強學前教育的理論研究,提高學前教育科學水平。
4、學前教育學也為國家和有關部門制訂學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和進行教育改革提供理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