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鴻霖

孫鴻霖

1937年6月民國史上有名的“七君子”事件,孫鴻霖是首席檢察官。 1946年,江蘇省高等法院院長孫鴻霖在蘇州任審判長,擔綱史上轟動全國的汪偽政府高層漢奸大審判。 孫鴻霖在審判陳公博法庭上。

簡介
鴻霖,字雲茀,中國近現代司法界名人及法學界學者。1895年1月生於山東東平。1962年1月卒於上海。
生平介紹
孫鴻霖1912年參加同盟會;1914年畢業於山東法政學堂(建於1906年,當時中國政法最高學府之一,現山東大學前身);1921年以甲等第二名的優異成績畢業於北京司法講習所(民國最高司法學府),受到政界器重;其後於1921年9月至1925年分別擔任直隸、江西、江蘇等地法院推事、庭長、審判長等職務;1925年4月至1938年10月分別出任河北、河南、江蘇、重慶等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推事、庭長、檢察官、首席檢察官等職;1936年參加學術團體-中華法學會,曾擔任該會的江蘇省分會委員、浙江省分會常務委員;抗戰期間,1938年11月至1939年4月任重慶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並代理院長職務;1939年5月至1945年9月任四川省高等法院第一分院(設在重慶)院長職務;1945年抗戰勝利後,獲得國民政府頒發的“抗日戰爭勝利勳章”和獎章三枚;1945年10月至1947年5月出任江蘇省高等法院院長;1947年6月至1949年5月任浙江高等法院院長。1950年2月至1952年9月擔任上海法學院教授,1952年9月至1957年8月在上海高教局工作。1954年在上海參加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孫鴻霖一生投身司法事業,是民國時期有名的司法界高層人士。1958年3月被錯判,以某一時期特有的“歷史反革命”罪名被判入獄,1962年1月卒於上海提籃橋監獄。1987年被重新宣判無罪,予以平反。
孫鴻霖石美瑜在審判陳公博的法庭上孫鴻霖石美瑜在審判陳公博的法庭上
主要事績
【“七君子”事件】 1937年6月民國史上有名的“七君子”事件,孫鴻霖是首席檢察官。此事現傳於世的說法是:由於當時蔣介石為此在廬山召見孫鴻霖,此案通常被認為民國時期行政干預司法的一個不光彩事件。但有新的檔案材料表明,正是由於包括孫鴻霖在內的司法界同仁共同努力頂住壓力,才使得此案七被告悉數無罪開釋。而七君子羈押期間受到優待,孫鴻霖本人的態度和行為實際上是對七君子的優撫。
【審判汪偽漢奸案】 1946年,江蘇省高等法院院長孫鴻霖在蘇州任審判長,擔綱史上轟動全國的汪偽政府高層漢奸大審判。對陳公博(汪偽政府行政院長、汪偽政府主席)、儲民誼(汪偽政府行政院副院長兼外交部長)、周佛海(汪偽政府行政院副院長兼上海市市長)、陳壁君(汪精衛之妻)等進行了公開審判,最終陳公博、儲民誼獲死刑;陳壁君、周佛海無期徒刑。這次對大漢奸的審判是中國近代歷史的重要事件,是中國人民偉大的抗日戰爭完全勝利的重要詮釋。
孫鴻霖在審判陳公博法庭上。孫鴻霖在審判陳公博法庭上。
【學者生涯】孫鴻霖在司法界擔任要職的同時,也一直致力於法學學術研究及教育。抗戰期間,在民國政府遷往重慶的中央政治學校(現台灣國立政治大學前身)兼任法政系教授和主任。後在民國江蘇浙江高等法院就任院長期間,受沈鈞儒(七君子之一)院長邀請,在上海法學院(1949年院系調整,上海法學院與上海商學院合併成上海財經學院)擔任法律系教授,是當時法學界學術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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