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2005年起擔任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下稱北京市質檢所)所長。
2013年,該所更名為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孫路偉開始任院長,全面負責工作。
人物事件
2013年1月,孫路偉以購房借款為名,向王某濱索取50萬元。2013年年初及2015年7月,孫路偉兩次收取王某濱送來的紅包總計8000元。另據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至2015年,孫路偉陸續接受C變配電專業承包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以及D物業公司法定代表人韓某的行賄總計19萬元。
2015年12月,孫路偉被查獲後,贓款已全部退繳。
2016年10月28日,原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下稱北京市質檢院)院長孫路偉受賄一案在順義法院開庭,順義法院院長李旭輝擔任主審法官、順義檢察院檢察長張豫擔任公訴人。據檢方指控,被告人孫路偉在北京市質檢院順義新園區建設招標、家人生活等方面接受他人行賄72萬多元。庭上,孫路偉認罪悔罪。經審理,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孫路偉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