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經鳳

"1933年回國後任山東省政府參議員

1919年畢業於山東省立第一師範, 後考入北京高等法文專修館,留學法國,獲法學博士學位。1933年回國後任山東省政府參議員, 軍法處副處長。1936年4月,被南京政府任命為威海衛管理公署專員。上任後見威海煙禁遲緩,不法奸商勾結外人偷運販賣毒品,致使抽大煙(鴉片)、吸白面(海洛因)之風盛行,危國害民.他報請山東省政府批准威海衛為絕對禁菸區域, 制定了禁菸銷毒規定和治罪條例。對全區售毒、吸毒者逐一進行登記, 責令各村村長負責檢舉,限期交出菸具和毒品,違者依法懲處。並在威海體育場將自1935年以來沒收的63萬兩煙土、煙膏, 5600餘兩海洛因、嗎啡,170餘件菸具,澆煤油燒毀。將6名出售毒品犯和9名吸毒慣犯判處死刑。 抗日戰爭爆發後, 中共膠東特委通過其胞弟、民先隊員孫明光聯繫他做抗日工作。 1938年1月15日他把專員公署庫存的80多支槍和一批軍用物資交給中共膠東特委, 並將公署職員和衛隊集合起來訓話,使威海起義得以順利進行。是年春,他由海路去南京政府報告情況,目睹了蔣介石統治集團的腐敗和消極抗戰的事實,同時也有幸讀了毛澤東的《關於抗日戰爭的戰略戰術》、《論持久戰》、《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等著作,激起了愛國抗日熱情。是年夏,就任國民革命軍第六十九軍軍部參事。秋, 在沂蒙山區與中共山東分局建立了秘密聯繫.冬,經中共山東分局同意,重返威海.路經故鄉時,他接受中共清河特委和高苑縣地下黨組織的勸留,在家鄉建立了由共產黨秘密領導的高苑縣第一支抗日武裝一一國民革命軍第十軍團第二梯隊,並任司令。 1940年, 他被選為清河區參議會副參議長、山東戰時工作推行委員會委員、省法律規劃編委會委員。1941年任國民黨山東省抗敵自衛軍魯北支隊司令。1946年1月由陳毅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 1947年他奉命去東北解放區考察經濟建設工作.1949年調任華北人民政府參議。建國後,歷任政務院法務部辦公廳主任、國務院法制委員會辦公廳主任、 經濟法律委員。1958年患病休養。1961年1月病逝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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