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2018年3月29日,孫安佐被爆出因涉嫌恐嚇,遭到美國警方逮捕,之後在其寄宿住處查獲了槍枝及1600發子彈;4月11日,在法院更新的案卷中,他多了一項“持有犯罪工具”的罪名;另外還有傳言爆料他已經錄取賓州百年名校“天普大學”的犯罪學相關科系,因為涉及刑事案件,入學名單中暫時查不到他的名字。
2018年6月初開庭時,孫安佐認了恐怖威脅罪,被判處4至23個月的刑期。
2018年8月,據台灣媒體報導,孫安佐(AnTsoSun)至今在美被關已經超過150天,預計於當地時間28日在聯邦法院出庭,他能否早日如願回台,關鍵就在於法官的量刑輕重,有報導指出,他很有可能認罪爭取遣返。不過據媒體報導,在聯邦機關接管此案後,孫安佐隨即遭指控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檢方兩度聲請展延起訴期限,獲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同意後,在21日正式起訴,以孫安佐案件來說,非移民簽證在美國持有彈藥屬於聯邦重罪,最重可處10年徒刑、罰款25萬美元及3年獄後監督。
8月28日晚11點召開認罪庭,據媒體指出,關於被指控恐怖威脅和持武罪,孫安佐在庭上全部認罪,放棄所有抗訴權利,庭上法官為昆諾斯(NitzaI。QuinonesAlejandro),12月11日宣判將關幾年,庭外未見孫鵬夫婦人影。孫安佐若遭涉嫌以“非美國公民持武罪”起訴,該罪名屬聯邦重罪,最重可處10年徒刑、罰款25萬美元(約170萬人民幣)。
台北時間2018年11月20日凌晨,費城的聯邦地區法院宣判,孫安佐“刑滿獲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