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九變篇

《孫子兵法·九變篇》是春秋時期兵法家孫武創作的一篇散文。

原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圮地無舍,衢地交合,絕地無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塗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君命有所不受。故將通於九變之地利者,知用兵矣;將不通於九變之利者,雖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者矣。治兵不知九變之術,雖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

是故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雜於利,而務可信也;雜於害,而患可解也。是故屈諸侯者以害,役諸侯者以業,趨諸侯者以利。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故將有五危:必死,可殺也;必生,可虜也;忿速,可侮也;廉潔,可辱也;愛民,可煩也。凡此五者,將之過也,用兵之災也。覆軍殺將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譯文

孫子說:凡是用兵的法則,主將受領國君的命令,徵集兵員編成軍隊,在“圮地”上不要駐止,在“衢地”上應結交諸侯,在“絕地”上不可停留,遇到“圍地”要巧出奇謀,陷入“死地”就要殊死奮戰。

有的道路不宜通過,有的敵軍不宜攻擊,有的城邑不宜攻占,有的地方不宜爭奪,不合乎上述“九變”的,即使是國君的命令,也可以不執行。

所以,將帥能通曉九變好處的,就懂得用兵了,將帥不通曉九變好處的,雖然知道地形情況,也不能得地利。指揮軍隊而不知道各種機變的方法,雖然知道“五利”,也不能充分發揮軍隊的戰鬥力。

所以,明智的將帥考慮問題,總是兼顧到利和害兩個方面。在有利情況下考慮到不利的方面,事情就可以順利進行;在不利情況下考慮到有利的方面,禍患就可以避免。

能使諸侯屈服的,是用諸侯最害怕的事情去威脅它;能役使諸候的,是用危險的事情去困擾它;能使諸侯歸附的,是用利益去引誘它。

所以用兵的法則,不要寄希望於敵人不來打,而要依靠自己嚴陣以待,充分準備;不要寄希望於敵人不來進攻,而要依靠自己有使敵人無法攻破的充足力量和辦法。

將帥有五種致命弱點:有勇無謀,只知死拼,就可能被敵誘殺;臨陣畏怯,貪生怕死,就可能被敵俘虜;急躁易怒,一觸即跳,就可能受敵凌辱而妄動;廉潔而愛好名聲,過於自尊,就可能被敵侮辱而失去理智;溺愛民眾,就可能被敵煩擾而陷於被動。這五點是將帥易犯的過失,是用兵的災害。軍隊的覆滅、將帥的被殺,都是由於這五種致命弱點造成的,這是做將帥的人不可不充分注意的。

注釋

圮地無舍:圮,倒塌、毀壞。圮地,按梅堯臣註:“山林,險阻,沮澤之地。”舍,住舍,這裡指的是部隊宿營。圮地無舍,這裡是指在山林險陰沼澤的地方不能宿營。
衢地交合:衢地,這裡指與鄰國相接四通八達的地方。交合,結合,這裡是指與其他諸侯國結交。衢地交合,指在與多國相鄰的地方要重視與鄰國結交。
絕地無留:絕地,缺乏生存條件或地形十分險惡的地方。留,逗留。絕地無留,意思是指在缺乏生存條件或地形十分險惡的地方,部隊不能停留。
圍地則謀:圍,包圍,是指四面地形險惡,敵可往來,我難出入之地。謀,這裡指的設謀。圍地則謀,當部隊進入四面地形險惡、敵軍可以任意往來而我軍卻難以出入的地區應當設計儘快離開。
死地則戰:死地,前無進路、後有追兵,必得死戰之地。死戰之地,當部隊陷入前無進路、後有追兵的死地時只有與敵作決戰之戰。
塗有所不由:塗,通“途”,道路。塗有所不由,意為部隊進軍時,有點道路不能走。
軍有所不擊:對於有的敵不能進行攻擊。
五利:指五變之利,具體指“塗有所不由”到“君命有所不受”的五變之利。
得人之用:人,這裡指的是軍隊將士。用,作用,這裡可引申為戰鬥力。得人之用,意思是指,充分發揮全軍的戰鬥力。
智者之慮:聰明的人思考問題。
雜於利害:雜,摻雜、有混合。雜於利害,思考問題既考慮有力的一面,也要考慮有害的一面。
務可信:務,任務。信,通“伸”,這裡引申為完成、成功。務可信,這裡指任務可以成功。
患可解:患,災禍。患可解,災難可以解除。
無恃其不來:恃,依靠。其,代指敵軍。無恃其不來,不要依靠寄希望於敵軍不來進犯。
必生:生,這裡指的是貪生。必生,一味貪生。
忿速:忿,憤怒。忿速,這裡指性情急爆,容易憤怒、偏激。
愛民:這裡指“仁人愛民”之心。
將之過也:將領的過失。

作者簡介

孫武(約公元前545年—約公元前470年),字長卿,春秋末期齊國樂安(今山東省北部)人。中國春秋時期著名的軍事家、政治家,尊稱兵聖或孫子(孫武子),又稱“兵家至聖”,被譽為“百世兵家之師”、“東方兵學的鼻祖”。孫武大約活動於公元前六世紀末至前五世紀初,由齊至吳,經吳國重臣伍員(伍子胥)舉薦,向吳王闔閭進呈所著兵法十三篇,受到重用為將。他曾率領吳國軍隊大敗楚國軍隊,占領楚國都城郢城,幾近覆亡楚國。其著有巨作《孫子兵法》十三篇,為後世兵法家所推崇,被譽為“兵學聖典”,置於《武經七書》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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