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北區湖島街道辦事處城市綜治辦副主任傅兆春、興隆路街道辦事處安監辦社工孟莉違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問題。2017年9月,經時任興隆路街道辦事處安監辦主任傅兆春同意,孟莉搭乘單位公車辦理私事。傅兆春、孟莉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