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歷程
犯罪開始
2010年開始,孟智勇以“西部大開發”“扶貧工程”“人力資源項目”為幌子進行傳銷活動,共發展了30餘人加入傳銷體系。
趙作海案
趙作海在冤案得雪並獲得國家賠償後不久,就經人介紹加入了這一傳銷組織。
據趙作海證言,2011年3月他和妻子李素蘭經老鄉鼓動來銀川考察“西部大開發”項目,聽信孟智勇等人勸說,先後兩次將17萬餘元投入傳銷組織,用於購買“份額”。
法律嚴懲
2012年7月2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賀蘭縣人民法院宣布備受關注的趙作海身陷傳銷案已經結案,主犯孟智勇因組織領導傳銷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