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業務部門及縣委、縣政府的有關方針、政策, 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局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種調查方案。(二)負責縣政府授權該局管理的資產和統計隊伍,負責管理、監督和檢查全縣統計工作的執行情況。
(三)依法承擔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巨觀管理,協助管理子洲縣普查中心和子洲縣社會經濟調查隊。
(四)圍繞我縣經濟發展規劃,組織所屬統計隊伍依法承擔各類普查、抽樣調查、定期報表、統計分析、預測、編制《子洲縣國民經濟提要》和統計執法工作。
(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子洲縣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副主任科員2名,科員4名。(一)文秘、綜合統計、國民經濟核算統計崗:負責各類公文的收發、歸檔、草擬工作安排、總結、檔案等,負責綜合統計、國民經濟核算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上報工作。
(二)農業統計崗:負責各鄉鎮及國有、集體所屬單位的農、林、牧、漁、水利生產情況的數據收集、整理、匯總、上報工作。
(三)批發零售貿易業統計、財務管理崗:負責全縣從事批發零售貿易業活動的單位、私營、個體統計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局內各種辦公用品的採購、管理和發放以及報帳工作。
(四)勞資、服務業統計崗:負責全縣所有單位勞動工資以及收支情況統計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上報工作。
(五)工業、交通統計、統計執法崗:負責全縣所有從事工業、交通單位統計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上報工作;負責全縣所有單位、私營以及個體統計違法案件的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