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繼承權

子女繼承權

包括被繼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須注意:①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②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養子女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適當分得生父母的遺產。

基本信息

定義

繼承權子女繼承權

子女繼承權,即法律賦予子女取得父母遺產的權利。
子女繼承權是根據父母子女間存在直接的血緣關係或法律擬制血親關係而產生的。

法律規定

1、子女在享有繼承權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齡大小、結婚與否等限制;
2、非婚生子女、養子女、與繼父母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樣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3、子女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父母不得以遺囑方式取消其應繼承的遺產份額;
4、分割遺產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但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保留的份額;
5、同一順序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照顧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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