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利益拯救:婚姻家庭中的權益維護

1.他們為何不能結婚 2.結婚登記是義務 8.離婚的法律限制

圖書信息

出版社: 四川人民出版社; 第1版 (2004年1月1日)
叢書名: 公民維權指南叢書
平裝: 280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7220065698
條形碼: 9787220065699

內容簡介

《婚姻利益拯救(婚姻家庭中的權益維護)》結合相關案例,深入淺出地解析婚姻權益拯救問題,並對收養、繼承、涉外婚姻等問題進行全面解釋。

媒體評論

總序
法律是什麼?法律是人們日常生活關係以及各種利益的調節器、保護神。可是,過去、現在或者將來,人們往往對法律有著或多或少、或強或弱、或明或暗的陌生感、疏遠感和恐懼感。
傳統中國的儒家文化,塑造了幾千年來中國老百姓“君子喻義,小人趨利”的義利觀、是非觀和訴訟觀。在中國,儒家正統的權利觀念、權利意識的影響,可謂大隱於形、入骨深髓或者根深蒂固。恥於言利,怯於維權,羞於爭訟,造成了整個社會廣泛存在的對“好人不告狀,維權是刁民”這樣說法的認同感或者支持感。
現代法治社會,傳統的文化價值觀受到了來自人們利益衝突方面的強烈質疑,為什麼我們不能理直氣壯地維權?事實上,人們尊重權利、維護權利,以及為了權利而鬥爭,恰恰是從法律開始的。法律給了人們維權的規則,教給人們維權的方法,賦予人們維權的價值觀念。於是,作為各種利益的調節器、權利的分配者的法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受到了人們
的敬重,在我們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或缺的。倡導誠信,發揚民主,維護權利,用法律保持良好的交易秩序,已經成為人們不滅的夢想。
但是,僅僅制定了法律,或者寫在紙上的法律,並不能代表我們就在事實上擁有了相應的權利。法律只是界定、確認了權利,在人們有糾紛時保護權利。“徒法不足以自行”,古人早就這樣說。沒有權利觀念、權利意識,沒有積極維護權利的行為,任何時候,法律也不過是一紙空文。
1998年的春天,我國在《憲法》中莊嚴地寫進“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於是,法治就成為政治文明的重要表現形式。在我國,立法者唯恐法律不健全危及社會穩定,於是通過立法給人們提供了全面、系統、龐大而複雜的法律規範體系,以求社會生活井然有序,人民安居樂業。可是,現實生活中,漠視權利,侵害他人利益,甚至是肆無忌憚的損害、踐踏他人權利的行為,仍然頻繁地發生。那些權利受到侵犯者,卻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這在事實上慫恿了侵權行為;對法律的不知,或者知之太少,以及知之片面等等,使人們陷入了維權困境。因此,知法、守法和用法,已經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背景下,一個合格公民的迫切需要,更是人們維護自身利益的重要基礎。
作為法律的研究者,以及法律活動的實踐者,不僅要檢討中國法律的歷史,更應當反思究竟如何為中國法治建設儘自己的綿薄之力。於是,給面對紛繁複雜、糾紛難斷,卻不知如何運用法律、法規的人們,提供法律顧問般的幫助,就成了我們編寫這套叢書的動機。
我們深知:任何人法律意識的培養,絕不是學一學法律條文,讀一讀法律理論書籍,或者聽一聽各種案件的審理,就能全部完成或者完善的。但是,這樣一些嘗試。又確確實實是人們熟悉法律,掌握法律,運用法律來解決實際問題必不可少的。
本套叢書,從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的衣食住行用、生老病死養等方方面面入手,以大量有現實針對性、新穎性的具體案例說法。剖析問題,為有效解決問題出謀劃策、提供借鑑和建議。
為了便於閱讀和理解,本叢書的文字深入淺出,內容簡潔明了,是真正方便人們學法、用法,足不出戶便能請到身邊的一個“法律顧問”。

目錄

第一章 結婚——為了愛的承諾
1.他們為何不能結婚
2.結婚登記是義務
3.補辦結婚登記,過去關係怎么了結
4.婚姻無效,怎么辦
5.受騙受威脅成了新人,還有救嗎?
6.婚前約定財產歸屬,你會嗎?
7.有配偶為何不能與他人同居
8.夫妻結婚前的財產哪些歸夫妻一方
9.夫妻隱私和私房錢
10.夫妻間的遺產繼承
11.夜不歸宿,配偶有權干涉
12.夫妻共同生育權
第二章 家——避風的港灣
1.父母對子女有哪些義務
2.子女的日記父母不應該看嗎?
3.子女贍養義務的履行方式
4.子女可否姓第三種姓
5.祖輩對孫輩的撫養義務
6.兄姐對弟妹的扶養義務
7.年老的父母為何不可以再婚
8.母親改嫁,子女還有贍養義務嗎?
第三章 婚姻利益拯救
1.如何對抗家庭暴力
2.丈夫不管喪失勞動力的妻子,是否構成遺棄罪
3.養子與養母解除收養關係後是否還有贍養義務一
4.沒錢也能打官司
5.對不履行撫養費判決的行為怎么辦
6.重婚論罪
7.離婚的五大理由
8.離婚的法律限制
9.離婚了,還來找你!
10.因丈夫施暴提出離婚,如何獲得賠償
11.離婚責任——過錯方賠償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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