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城裡中學

威海市城裡中學

學校簡介 威海市城裡中學始創於1403年,其前身蓋為六百年前之明倫堂,植根於明代威海衛文廟內,後歷經清泉國小、群愛國小、城裡完小、城裡學校,及至一九八八年九月勘定校名為威海市城裡中學,為一所全日制初級中學。

基本信息

教學理念

威海市城裡中學 威海市城裡中學

多年來,城裡中學秉承“以人為本,以文化人,以德育人,以愛感人,以誠凝人”的育人理念,踐行素質教育,引領教師走專業化發展之路,湧現出了邵永梅、呂鳳玲、叢培芳等多名優秀教師和教學能手。2004年我們確立了“教育信息化”這一特色以後,學校的教育教學更是踏上了加速發展的快車道。“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網路、多媒體環境下的目標教學”、“在課堂教學中建立電子平台”就是我們為課堂教學改革規劃的“三部曲”。我們力求讓我們的課堂教學在注入傳統教學、新課改、素質教育、信息技術、目標教學等等一些元素的基礎上,創造出“多快好省”的課堂教學來。多年來城裡中學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我校升入高一級學校的學生倍受讚譽,2000年威海市高考狀元于海、宋勁杉以及2007年威海市高考理科狀元李炎劍同學就是他們的典型代表,他們均以優異的成績考入了北大、清華。

在“面向全體,全面發展,主動、生動發展”的素質教育要義的指引下,我們注重培養學生多方面的能力與素質,取得累累碩果:2005年在為紀念安徒生而舉辦的以“讀童話,畫漫畫”為主題的國際大賽中,趙揚子等四名同學獲得銀獎,苗蕾同學在“回瀾杯”全國首屆中小學生漫畫大賽中獲得一等獎的第一名;合唱隊在環翠區中國小合唱比賽中一舉多魁,並和舞蹈隊一起多次參加環翠區納涼晚會,精彩的表演贏得了社會的讚譽;體育隊更是戰績不凡,在環翠區中國小田徑運動會中勇奪八連冠;自威海市第一屆中國小科技節至今,我校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績,三年中共有20件學生電腦作品獲得省、市、區級一、二、三等獎,2005年在全國中小學生勞動技術創新作品展評中,我校的孫高建同學創作的“帶指示燈的空氣開關”獲銀獎。

學校規模

隨著教育事業的不斷發展,原有學校規模已難以滿足現代教育的需要,2005年市、區兩級政府果斷決策:在原威海技工學校處(和平路93號)改造興建新的城裡中學。在社會各界大力支持下,遷建工程於2005年10月動工,2006年9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現在的城裡中學占地51畝,新建17800平米的教學實驗辦公綜合大樓,1300平米的風雨操場,1200平米的豪華報告廳,可容納800人同時就餐的學生餐廳,可容納300人同時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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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面積達600平方米的學生圖書閱覽室,以及各類專用教室一應俱全。學校現有36個教學班,近2000名學生在這生機盎然的校園裡快樂成長, 176名教職工在這幽雅怡心的環境裡勤奮工作。

處理辦法

重大違紀行為處理辦法

為安定校園秩序,創建和諧校園,重點查處嚴重違反校規校紀行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學校本著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處理辦法。

一、重大違紀十種行為

1、學生在校園翻牆外出逃課;

2、私自離校無故曠課;

3、辱罵、攻擊或威脅學校教職工;

4、敲詐勒索、偷盜;

5、聚眾賭博;

6、吸菸、喝酒;

7、結夥打架滋事,與社會青年接觸、聯繫;

8、攜帶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9、私自下河、下塘、下海洗澡;

10、吸食毒品、傳播淫穢製品或其它擾亂社會治安行為。

二、處理辦法

1、學生在校園翻牆外出逃課:

學生在校應嚴格遵守學校紀律,封閉時間外出需有班主任老師的請假條,不經允許一律不準外出;如翻牆外出逃課一經發現每人每次扣班級2分。

2、私自離校無故曠課:

學習是學生的首要任務, 曠課是對自己極不負責的態度。嚴重曠課,屢教不改已超出學校正常教育範圍。一學期累計曠課達5節,給予記過處分,每人扣班級5分,累計達10節給予記大過處分,每人扣班級10分。

3、辱罵、攻擊或威脅學校教職工;

學校是育人場所,嚴格管理是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保證。對不服從正常管理甚至辱罵、攻擊或威脅學校管理人員者(包括老師、食堂工作人員、保潔人員、保全等),一經查實每人扣班級2分;造成人身傷害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給予記大過處分,每人扣班級5分。

4、 敲詐勒索、偷盜:

學校提倡學生人人平等,嚴禁以大欺小、倚強凌弱、有偷盜行為,對敲詐勒索或偷取他人財物者,一經查實,無論數目大小,一律退換對方,要求其家長來學校共同教育並給予記過處分,每人扣班級5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 聚眾賭博:

學校是學習聖地,嚴禁賭博,凡參與賭博者,除沒收賭具和賭資外,還要求其家長來學校共同教育並給予記大過處分,每人扣班級5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吸菸、喝酒:

為了同學們的身體健康,無論校內校外,學校嚴禁學生吸菸、喝酒,發現第一次每人扣班級5分,並電話通知其家長;第二次發現,通知其家長來學校共同教育並給予記過處分,每人扣班級5分,第三次發現給予記大過處分,每人扣班級10分;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後果者,還需承擔相應的賠償。

7、結夥打架滋事,與社會青年接觸、聯繫:

學生之間發生糾紛應本著和平方式進行解決, 解決不了應及時報告班主任或學校領導,嚴禁打架滋事。對有意滋事的主謀或糾集校外人員來校肇事者,一經發現每人扣班級10分。因雙方有意結夥打架滋事,要求其家長來校共同教育、給予雙方滋事者處分記大過,造成他人傷害者,賠償受害人一切損失,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參與打架者,要求其家長來校共同教育並給予記過處分,每人扣班級5分,第二次再犯給予記大過,每人扣班級10分。對知情不報或起鬨觀摩者,第一次給予記過處分、並電話通知其家長,每人扣班級2分,第二次通知其家長來校共同教育並給予記過處分每人扣班級5分,第三次給予記大過處分,每人扣班級10分。 不與社會青年接觸、聯繫,一經發現每人扣班級1分。國中四年受記大過處分3次或3次以上將不予發畢業證書。

8、攜帶管制刀具、危險品進入校園:

為進一步保護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防止人身傷害案件的發生,為同學們創造一個安全穩定的學習生活環境,在校園嚴禁攜帶或私藏管制刀具、危險品(包括打火機、棍棒、易燃易爆物品等)。一經發現給予記過處分,每人扣班級5分;造成人身傷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9、私自下河、下塘、下海洗澡:

為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學校嚴禁學生在無家長監督下私自下河、下塘、下海洗澡,一經發現每人扣班級5分。

10、吸食毒品、傳播淫穢製品或其它擾亂社會治安行為:

對於上述情況,一經發現給予記大過處分,每人扣班級10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記過處分說明:

記過處分累計達3次的等於記大過1次,國中四年記大過3次或3次以上的將不予發畢業證書。

巡查制度

為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給全體師生創設一個安定、安靜的教與學的氛圍,樹立良好的教風、學風,提高教學效果和教學質量,從2015年3月9日開始,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時間

早晨7:30——8:00;上下午眼操、大課間操;上午第四節課、下午第一節課;晚點(4:40——4:45)。

二、巡查對象

全校46個班級的早讀情況、課堂教學情況、眼操及大課間操的人數、秩序及晚點質量。

三、巡查內容

1、巡查教師授課情況,具體包括:1)教師到位:有無遲到、早退、隨意調課等現象;2)教師課堂教學組織:課堂考勤、課堂紀律維護情況、多媒體設備使用情況、與學生進行教與學的互動。

2、巡查學生日常學習情況,具體包括:1)學生到課率;2)學生課堂表現:有無睡覺、吃零食、玩手機、看與學習無關的書籍、擾亂課堂秩序等違紀現象。

四、巡查人員安排

1、德育幹事檢查內容:早晨7:30——8:00;上下午眼操、大課間操;晚點。

2、級部主任檢查內容:上午第四節課、下午第一節課。

3、四位校長及德育處主任檢查內容:每天上、下午各抽查一次。

五、巡查紀律及要求

1、巡查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做好記錄,如實反映巡查情況。

2、每天巡查結束後,德育幹事、四位校長及德育處主任要將情況做好匯總,於放學前反饋到級部主任處。

3、級部主任要將檢查情況於第二天一早就反饋給班主任,以利於班主任及時整頓。

4、級部主任要將每周的檢查情況進行匯總,在每周三放晚學後反饋給德育處,德育處根據《班級考核條例》進行扣分,並於周四的班主任例會上將本周的檢查情況公布給班主任。

5、級部主任要將每月的檢查情況進行匯總,並在每月的最後一個周五,向四位校長反饋一次情況。

本規定自2015年3月10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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