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工作人員中法律本科和專科生占90%。內設辦公室、業務一部、二部和三部。主要辦理國際、國內和涉港澳台地區的經濟、民事事務公證。包括:各類經濟契約、民事協定、招標投票、有獎活動、提存拍賣、財產清點、保全證據、抵押登記、企業改制、現場監督、贈與遺贈、遺囑繼承、出國留學、出國勞務、婚姻狀況、經歷學歷、親屬關係、生存死亡、印鑑屬實、文本相符等等。服務理念:誠信為本,質量第一。服務宗旨:誠實信用,文明服務,便民利民,優質高效。服務方式:急事急辦,特事特辦,有求必應,隨叫隨到。對老、弱、殘、貧者實行法律援助。集體榮譽1996年被省廳評為先進集體;1997年被省廳確定為全省法律服務行業文明示範視窗單位;1998年榮立集體三等功;1999年被評為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2000年被市政法委評為創人民滿意活動先進集體,被市司法局評為高級文明公證處;2001年再次榮立集體三等功;2002年被山東省司法廳評為省級文明公證處。2003年被市文明委評為全市首屆“百佳誠信單位”並再次榮立集體三等功。湧現出全省十佳公證員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