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杭州政法大學畢業。時適值國共第一次合作,於1927年春參加國民黨,任嘉興縣黨部執行委員。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後,受國民黨右派影響,一度擔任嘉興縣黨部清黨委員,參加“清黨”,後又被當權的國民黨派系排擠。1930年起開始從事律師業務,在嘉興集街開設律師事務所,同時創辦《嘉興民報》,報導工商界信息。常參加社會活動,又曾參加幫會組織,社會聯繫廣泛,故當時雖脫離政界,仍為上層社會名流。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姜維賢被推為嘉興縣抗敵後援會委員、救國公債勸募委員。11月5日,日本侵略軍從杭州灣金山嘴、全公亭等處登入。嘉興國民黨二區專署撤走時,專員杜偉命姜維賢在敵後組織抗日游擊隊。嘉興淪陷後,避居新社寺老家,將家屬送往浙東義烏,隻身留在鄉里。拒絕日偽利誘,秘密籌組抗日武裝,聯絡各方抗日人士,集聚槍枝,豎起抗日旗幟。1938年3月經挺進嘉興地區的國民黨第二十八軍六十二師委任,姜部稱為嘉屬義勇軍。4月20日,姜部集合於嘉興鳳橋鎮國小廣場,公開宣布成立嘉屬義勇軍第一總隊,任總隊長。以鳳橋鎮和新社寺為部隊活動中心,總部設於呂搭港橋,下轄5個大隊,分別活動於嘉興縣鳳橋、新篁、王店、鍾埭、余賢及海鹽縣沈盪、澉浦甪里堰,海寧縣袁花、黃灣一帶。
姜維賢創建的嘉屬游擊隊從組成起至1939年4月調往浙東整編,在協助游擊政權鋤奸清匪、保衛鄉里方面起了作用,並不斷配合國民黨軍六十二師、獨立四十五旅、浙江省抗衛團第五支隊等部作戰。在抗擊日偽的戰鬥中,配合六十二師三七二團一度收復海鹽縣城,使黃灣以北,硤石以東,嘉興、平湖以西連成一片海北抗日根據地,並與浙東隔海相通。1938年6月,侵駐嘉興日軍進犯嘉屬抗日中心鳳橋鎮,維賢親率部隊與六十二師一部配合,在平湖塘畔的十八里橋狙擊來犯之敵,擊退日軍向橋頭的多次衝鋒,激戰持續一晝夜,敵我傷亡各數十人。義勇軍第四大隊活動於嘉興至平湖公路北段,經常破壞九里亭—焦山門—新豐一帶的公路和沿路電話線,堵塞各處主要河道,伏擊往來於嘉平的日艇,使日軍水陸交通和電訊時常受阻。日軍於新豐西龍港橋東首公路處駐守一小隊日兵,日夜巡邏,維賢令大隊附伍良弼指揮,分兵三路實行圍攻,迫使日軍渡河逃竄,終於拔除了日軍據點。義勇軍在東柵、鳳橋、新篁等鎮,還先後擊斃漢奸維護會的頭目多人。8月下旬,姜部受命前往金華接受改編為浙江省抗衛總團五支隊三總隊,任總隊長。1939年3月調至紹興平水,被改編為省內河水警總局水警隊,先後擔任保護諸暨機場、曹娥江江防及慈谿觀海衛等處海防任務,改任省內河水警局副局長。1940年3月,奉命去江西上饒第三戰區將校訓練班受訓,其部隊改編為浙江省保全六團二營。維賢心念鄉梓,堅決要求回返嘉興。同年秋冬,被推任為嘉興縣抗日自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主持日常工作。
1941年冬,日偽增加駐嘉興兵力,環境險惡,嘉興北部局面尤為惡化。國民黨十區專員趙熾為了推動嘉興北部地區的行政,決定在路北設立十區專署辦事處,姜維賢受邀出任辦事處主任,於1942年2月4日不顧親友勸阻,冒險赴任。行抵洪家港沈葆忠家暫住,正擬開展工作,不意被日軍偵知,突遭包圍,家屬和隨從人員當場被害,維賢被俘,拒絕敵人招降,英勇就義。1946年4月16日,嘉興縣各界人士在中山紀念廳(中山電影院址)舉行追悼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