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姜作利(1956~),山東蓬萊人,山東大學法學院國際經濟法專業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國際經濟法和羅馬法 。1982年畢業於山東師範大學外語學院英語系,獲學士學位,1990年畢業於上海外國語大學對外經濟貿易系國際經濟法專業,獲碩士學位。2007年獲山東大學法學院法理學博士學位。現任 世界羅馬法學會理事, 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理事, 山東省國際法學會副秘書長, 濟南市國際貿易法學會副會長等。通曉英語、義大利語、法語、西班牙語、拉丁語等語言,能用英語講授多門法學課程,能從事英語及義大利語高級口譯和筆譯工作。用英語講授國際商法近20年,受到學生的好評。
1995年至1997年,在義大利羅馬大學法學院公派留學,主要研究國際經濟法和羅馬法。2006年至2007年,在英國巴斯大學研究歐盟法。曾應邀在波羅尼亞大學、薩薩里大學、羅馬國際統一私法協會、英國倫敦仲裁院、瑞典斯德哥爾摩仲裁院、瑞典烏普薩拉大學、南斯拉夫貝爾格勒大學及諾威薩德大學等做學術報告。2004年代表山東大學參加了教育部的高校教師代表團,應美國國會邀請赴美國考察,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做了學術報告。
成果簡介
1.專著
1)《中國外貿預防欺詐研究》,(2009.4),中國紡織出版社
2)《中國與WTO爭端解決機制研究:案例分析與對策》(2007.1), 山東人民出版社.
3) 國際商法專論,(2005.5), 山東大學出版社 2. 合著
1) 山東普法教育,(2001.7), 山東出版社
2)世界貿易組織:機遇與挑戰,(2000.5), 黃河出版社
3)現代市場經濟理論,( 1994.9),中國經濟出版社
3. 教材
1) 國際商法(英文版)(全國高校雙語教材), (2004.3), 法律出版社
2) 國際商法學, (2003.11), 上海人民出版社
4. 論文
1) 《WTO專家組和抗訴機構舉證責任分配標準的合理性分析》,(現代法學),2008.6. (被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的《國際法學》,2009.3全文轉載).
2)《歐盟憲法危機的思考》,(美中法律評論),2007.6。
3)《中國入世第一案啟示》,(東嶽論叢),2006.3。
4)《我國企業有效應對印度反傾銷指控的措施評析》,(美中法律評論),2006.3。
5)《試論中國利用WTO爭端解決機制對開發中國家成員的特殊差別待遇規定的對策》,(山東經濟),2004.2。
6)《試論開發中國家成員在WTO爭端解決機制中的法律實踐》,(國際經濟法論叢),第7卷,2003.8。
7) 《試論WTO爭端解決機制‘諒解’中對開發中國家成員優惠待遇的缺陷》,(東樂論叢),2003.4。
8)《WTO爭端解決機制對開發中國家的特殊規定》,(對外經貿實務),2002.4。
9)《論WTO爭端解決機制開發中國家成員特殊規定及中國的對策》,(世貿組織動態研究),2002.3。
10)《義大利法律教育制度及其對我們的啟示》,(法學論壇),2002.1。
11)《美國契約法精神損害賠償探析》,(法學論壇),2001.6。
12)《論美國契約法對第三方受益人的保護》,(法商研究),2000.1。
13)《簡論澳大利亞破產法對我國破產法的啟示》,(山東大學報),2000.5。
14)《略論國際商法中的格式之戰》,(國際貿易問題),1999.6。
15)《試析英美法中的“契約落空原則”》,(政治與法律),1998. 3.(被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的〈民商法學〉1998,11期轉載)。
16)《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幾處疏漏》,(山東經濟),1998.3。 (被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的〈經濟法學,勞動法學〉1998,8期轉載)。
個人榮譽
開設的《國際商法》雙語課程榮獲教育部 2009 年雙語教學示範課程及山東省 2008 年雙語教學示範課程。
編寫的《國際商法》(英文版)教材被評為《法律出版社》重點推薦雙語教材及山東省高等學校優秀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