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
根據憑證傳遞方式不同‚委託收款可分為委郵(郵寄)和委電(電報劃回)兩種‚由收款人選用。委郵(郵寄)和委電(電報劃回)均為一式五聯(見表5-1)。第一聯為回單,由銀行蓋章後退給收款單位;第二聯為收款憑證,收款單位開戶銀行作收入傳票;第三聯為支款憑證,付款人開戶銀行作為付出傳票;“委郵”第四聯為收賬通知,是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在款項收妥後給收款人的收帳通知,“委電”第四聯為發電報的依據,付款單位開戶銀行憑此向收款單位開戶銀行拍發電報;第五聯為付款通知,是付款人開戶銀行給付款單位按期付款的通知。
適用範圍
凡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單位和個體經濟戶的商品交易‚公用事業單位向用戶收取水電費、郵電費、煤氣費、公房租金等勞務款項以及其他應收款項‚無論是在同城還是異地‚均可使用委託收款的結算方式。
可以使用委託收款結算方式的憑證有 已承兌商業匯票 債券 定期儲蓄存款 定活兩便儲蓄存款 活期儲蓄存款 .
辦理流程
委託收款
1、收款人辦理委託收款應填寫郵劃委託收款憑證或電劃委託收款憑證並簽章。將委託收款憑證和有關的債務證明一起提交收款人開戶行。
2、審查委託收款憑證和有關的債務證明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3、將委託收款憑證和有關的債務證明寄交付款人開戶行辦理委託收款。
付款
1、付款人應於接到通知的3日內書面通知銀行付款。付款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銀行付款的,視同同意付款,銀行應於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開始營業時,將款項劃給收款人。
2、銀行在辦理劃款時,付款人存款賬戶不足支付的,應通過被委託銀行向收款人發出未付款項通知書。按照有關辦法規定,債務證明留存付款人開戶銀行的,應將其債務證明連同未付款項通知書郵寄被委託銀行轉交收款人。
拒絕付款
1、付款人審查有關債務證明後,對收款人委託收取的款項需要拒絕付款的,可以辦理拒絕付款。
2、以銀行為付款人的,應自收到委託收款及債務證明的次日起3日內出具拒絕證明連同有關債務證明、憑證寄給被委託銀行,轉交收款人。
3、以單位為付款人的,應在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內出具拒絕證明,持有債務證明的,應將其送交付款人開戶銀行。銀行將拒絕證明、債務證明和有關憑證一併寄給被委託銀行(收款人開戶銀行),轉交收款人。
基本規定
(1)委託收款結算不受金額起點限制。
(2)委託。這是指收款人向銀行提交委託收款憑證和有關債務證明並辦理委託收款手續的行為。委託收款憑證即是如前所述的按規定填寫憑證;有關債務證明即是指能夠證明付款到期並應向收款人支付一定款項的證明。
(3)付款。這是指銀行在接到寄來的委託收款憑證及債務證明‚並經審查無誤後向收款人辦理付款的行為。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銀行可根據付款人的不同而在不同的時間付款‚從而改變了原《銀行結算辦法》統一3天的付款期。具體而言:
①以銀行為付款人的‚銀行應在當日將款項主動支付給收款人;
②以單位為付款人的‚銀行應及時通知付款人‚按照有關辦法規定‚需要將有關債務證明交給付款人的應交給付款人‚並簽收。付款人應於接到通知的當日書面通知銀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內通知銀行付款的‚視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銀行應於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開始營業時‚將款項劃給收款人。
(4)付款人拒絕付款。付款人審查有關債務證明後‚對收款人委託收取的款項需要拒絕付款的‚可以辦理拒絕付款。付款人對收款人委託收取的款項需要全部拒絕付款的‚應在付款期內填制“委託收款結算全部拒絕付款理由書”‚並加蓋銀行預留印鑑章‚連同有關單證送交開戶銀行‚銀行不負責審查拒付理由‚將拒絕付款理由書和有關憑證及單證寄給收款人開戶銀行轉交收款人。需要部分拒絕付款的‚應在付款期內出具“委託收款結算部分拒絕付款理由書”‚並加蓋銀行預留印鑑章‚送交開戶銀行‚銀行辦理部分劃款,並將部分拒絕付款理由書寄給收款人開戶銀行轉交收款人。
(5)無款支付的規定。付款人在付款期滿日、銀行營業終了前如無足夠資金支付全部款項‚即為無款支付。銀行於次日上午開始營業時‚通知付款人將有關單證(單證已作賬務處理的‚付款人可填制“應付款項證明書”)‚在兩天內退回開戶銀行‚銀行將有關結算憑證連同單證或應付款項證明單退回收款人開戶銀行轉交收款人。
(6)付款人逾期不退回單證的‚開戶銀行應按照委託收款的金額自發出通知的第3天起‚每天處以0.5‰但不低於50元的罰金‚並暫停付款人委託銀行向外辦理結算業務‚直到退回單證時為止。
收款協定
委託收款協定
委託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委託上述受託人在本人與________________欠款糾紛一案中,作為本人參加非訴訟的委託代理人,全權代理此事,受託人在處理上述事情時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
委託許可權:協商、調解、和解、收集證據、訴訟、控告。
所有追收的欠款或現實所有權益直接匯入委託人指定的賬戶。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聲明:未經委託人同意,被委託人無權直接收取現金,否則您的還款行為視為無效!
我們僅委託該人與您進行友好洽談協商,督促您儘快履行還款義務,未授權他使用綁架、非法拘禁、傷害、暴力等法律禁止的行為,對他的非法行為你可以報告當地警方或投訴。
委託方(簽名蓋章) 受託方(簽名蓋章)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