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多形疹定義:
婦女妊娠後3月或直接在產後,常在腹部妊娠紋及其周圍出現蕁麻疹性皮損,並可泛發,首例報導,稱此病為妊娠毒血疹,此後,又套用過多種描述性名稱,如妊娠晚期痒疹、瘙癢性蕁麻疹樣丘疹,妊娠性斑塊和妊娠和妊娠中毒性紅斑,但這些名稱均未能概括皮疹的全部臨床表現(丘疹、斑塊、靶形損害、多環形紅斑風團和水皰)。因此,有人(1989年)建議稱"妊娠多形疹"(PEP)以概括這一類並未研究充分的表現多樣的疾病。
病原學:
PEP是一種似乎僅與妊娠有關的炎症性皮膚病,此外,其病因不清,與變應性子癇前期或自身免疫現象均無關,患者的HLA頻率也無異常。Charles-Holmes等人觀察了14例服用含雌、孕激素藥丸的患者均無PEP復發,此外月經的恢復也與PEP復發無關。有研究發現患者血漿中腎上腺皮質激素的水平與正常孕婦相比顯著減少。
發病機理:
早期蕁麻疹樣丘和斑塊,有表皮和真皮上部水腫,伴有血管周圍淋巴、組織細胞浸潤,其中部分標本在浸潤部位含有許多嗜酸性細胞,水皰損害多發生於極紅的PEP水皰的組織病理常表現為明顯的灶性海綿形成,偶爾也見表皮下水皰,在皮疹的消退期有灶性角化不全和棘層肥厚。這種隨皮疹演變而發生的組織病理學變化,可解釋以往報導的不一致性,PEP免疫螢光(IMF)檢查一般陰性,Charles-Holmes等人研究了50例病人,均作了間接IMF,23例作了直接IMF始終未見底膜上有C3和IgG沉積,至今,有關PEP炎症浸潤中單核細胞的標記特徵研究尚很有限。
臨床表現:
PEP是最常見的妊娠性皮膚症,發病率1/160,皮疹發生時間可從妊娠17周至產後1周,平均在妊娠36周,病程為1-16周,但皮疹極期不超過1周,皮疹開始為蕁麻疹樣丘疹,常與妊娠紋有關,但皮疹形態有很大變化,除丘疹外,40%病例出現丘皰疹,20%病例有靶形損害,18%的病例有環形和多環形風團,70%的病例皮損融合成片,分布廣泛,隨著皮疹的緩解,88%的病例出出細鱗屑和結痂,類似於濕疹。皮疹常起始於下腹部妊娠紋和其周圍,儘管腹部為最好發部位,但臍周皮膚常相對不受累。股部、手臂伸側是另一好發部位,頭皮、面、掌跖極少受累。
治療:
由於PEP為自限性疾病,並無嚴重後遺症,僅需對症治療,局部套用溫和的皮質類固醇霜劑可適當減輕瘙癢。預後:除了蕁麻疹性發疹引起的不適,母析預後不受影響,胎兒預後良好,與正常人無顯著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