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在歷史上,奧地利曾是德意志帝國的一部分。1806年“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解體,弗蘭茨二世不再作為德意志帝國的皇帝以後,才有奧地利國家的獨立發展。因此,奧地利音樂到18世紀為止,屬於德意志音樂的一部分(見德意志音樂),故一般不作為獨立的奧地利音樂來敘述。
由於歷史、地理的關係,18及19世紀上半葉,奧地利音樂更多接受義大利(尤其是歌劇)的影響,同時也廣泛吸收了斯拉夫民族、匈牙利民族的音樂和吉卜賽音樂的因素,因此風格更為多樣。總的說來,奧地利音樂比較強調音響的感官性,節奏活躍和富於情感表現。
18世紀末葉的維也納古典樂派仍作為整個德意志民族的音樂代表,直到舒伯特時才出現了深深紮根於民間的奧地利音樂藝術的特殊風格。F.舒伯特畢生主要活動地點局限於維也納。他的思想情感以及音樂語言和風格,都反映出當時維也納社會及其市民階層的典型特徵。19世紀30、40年代,奧地利民間舞曲連德勒、華爾茲的特徵日益滲入奧地利作曲家的創作,也促使奧地利音樂獨特的民族性日益鮮明。這時還出現了J.蘭納和J.施特勞斯父子的圓舞曲創作這些舞蹈性音樂不僅是伴舞音樂,也是具有很高藝術價值的音樂會曲目。
舉辦活動
奧地利人是具有悠久的音樂文化傳統的民族之一,其音樂生活極其豐富,音樂表演藝術人才輩出,如最著名的指揮家 K.伯姆和H.von卡拉揚以及當代許多著名的鋼琴家、歌唱家等。維也納從18世紀末葉起即成為歐洲音樂文化中心之一,素有“音樂之都”的盛名“維也納音樂節”於每年5月舉行,其活動以音樂演出為主。“薩爾茨堡音樂節”更具有國際盛譽,每年 8月世界著名的音樂藝術家和演出團體雲集薩爾茨堡,通過國際廣播將實況轉播至世界各國。“施蒂里亞州之秋”每年在奧地利第二大城市格拉茨舉行,尤以介紹和評議現代音樂作品著稱,對現代音樂創作及其流傳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代表人物
19世紀
19世紀的維也納,也是輕歌劇的主要發祥地之一,代表作曲家除J.施特勞斯外,還有F.von蘇佩、K.米勒克爾(1842~1899)、C.策勒(1842~1898)、C.M.齊雷爾(1843~1922)、F.萊哈爾等。他們的輕歌劇音樂優美動聽、通俗、明朗,廣泛而持久地流傳於國內外。
19世紀下半葉,產生了 3位晚期浪漫主義的作曲家。在交響曲方面,A.布魯克納繼承了J.S.巴赫、L.van貝多芬的成就,同時吸取了R.華格納的音樂手法,並具有奧地利民族特點。他的9部交響曲宏大深邃,唯有《第四交響曲》(《浪漫》)具有標題性和一定的通俗性。他的大型宗教性聲樂曲,也具有宏大的氣勢和篇幅。他的學生G.馬勒在交響音樂方面也有同樣傑出的成就,其作品在思想內容上富於哲理性和標題性,在音樂語言和風格上,更具有民主性和民間性。他的10部交響曲(第10部未完成),一方面有貝多芬式的宏偉性,另一方面也具有民歌和民間舞曲風格的純樸特點。他因襲貝多芬《第九交響曲》的先例,在部分交響曲中加用獨唱、合唱,從而更增強其宏偉性和豐富多彩。他的聲樂曲大多以管弦樂隊伴奏,顯示出與奧地利民間音樂(民歌、連德勒舞曲)的血肉聯繫。這兩位作曲家是晚期浪漫主義音樂的傑出代表人物,其影響遠遠超出了奧地利。在藝術歌曲方面,H.沃爾夫繼承發展了舒伯特的傳統,並吸取了華格納的表現手法,其創作含有濃烈的戲劇性,並增強了曲調的朗誦性,在音樂語言和風格上具有晚期浪漫主義的特徵。
20世紀
20世紀繼承晚期浪漫主義音樂傳統的E.W.科恩戈爾德(1897~1957),以歌劇、電影音樂創作為主,部分作品至今仍在歐美一些城市上演。同樣,F.施雷克爾(1878~1934)的歌劇創作也以繼承晚期浪漫主義為主要特徵,其部分歌劇如《遙遠的音響》(1912)等,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曾轟動一時。J.N.達維德(1895~1977)的交響曲、合唱曲、管風琴曲等,既吸取了巴羅克的對位技巧,又繼承了布魯克納的交響原則,其作品大多只在德奧流傳。
20世紀奧地利音樂中最重要、影響最深遠的是“新維也納樂派”,以A.勛伯格和他的兩個學生A.von韋貝恩和A.貝格為代表。他們的作品大多屬於表現主義音樂的範疇,具有強烈的不協和效果和獨特的表現力。勛伯格早期作品的音樂語言仍屬晚期浪漫主義,經過調性解體的自由無調性音樂創作階段以後,在20年代初轉向十二音技法創作。雖然早在勛伯格之前,他的朋友、奧地利作曲家J.M.豪埃爾(1883~1959)試驗並建立了十二音技法,但勛伯格的十二音技法更為著名,影響也更為深遠。韋貝恩和貝格作為勛伯格的學生,創作也基於十二音技法,但他們各自都有所創造和發展;貝格並不嚴格遵循十二音的規則,他創造性地使用無調性和尖銳的不協和音程,甚至也運用傳統的曲式原則和某些有調性的因素,獲得了強烈的藝術表現和動人的效果。如歌劇《沃采克》和《露露》。這兩部歌劇不僅在思想內容上有揭示社會黑暗的進步意義,在藝術上也有所獨創,至今仍常在歐美各國上演。韋貝恩在創新上走得更遠,他使十二音技法發展為序列音樂,在音樂形式和手法上更刻意追求短小凝鍊,在配器上、音色上追求精微新穎,對西方現代音樂的影響和啟迪更大。
除新維也納樂派以外,奧地利現代著名的作曲家還有E.克雷內克,他以喜歌劇《容尼奏樂》(1927)一舉成名。該劇曾被譯成18種不同的語言上演。此後尚有代表作、以十二音技法寫成的歌劇《查理五世》G.von艾內姆(1918~)也以歌劇創作聞名於世。其歌劇《丹東之死》(1946,根據G.畢希納的同名話劇)、《訴訟》(1952,根據卡夫卡同名小說)、《老婦還鄉》(1970,根據瑞士劇作家F.V.迪倫馬特同名話劇)、《陰謀與愛情》(1975,根據J.C.F.席勒同名話劇)的音樂具有強烈的不協和性和戲劇性效果。此外,尚有歌劇作曲家F.策爾哈(1926~)。他除了作有多部歌劇外,還以續完貝格的歌劇《露露》(1979年首演於巴黎)而聞名於世。現代奧地利音樂中歌劇創作十分突出,這和奧地利、尤其是維也納具有悠久的歌劇傳統和頻繁的歌劇演出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