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孔子曰:“祿之去公室五世矣①,政逮於大夫四世矣②,故夫三桓之子孫微矣③。”
作品注釋
① 祿:爵祿。這裡代指國家政權。 公室:指魯國朝廷。 五世:五代。公元前608年,魯文公死,大夫東門遂(襄仲)殺嫡長子子赤而立宣公,掌握了魯國政權。宣公死,政權實際上落在季氏手中。到孔子說這段話時,已又經魯成公、魯襄公、魯昭公,到魯定公,共五代。
② 逮:及,到。 四世:公元前591年,魯宣公死,季文子驅逐了東門氏,此後,由季氏為正卿,掌握了魯國政權。從文子、武子、平子、桓子,到孔子說這段話時,正為四代。
③ 因這三家都是魯桓公的後代,故稱“三桓”。這三家一直掌握魯國政權,到魯定公時,曾出現“陪臣執國命”的局面,三桓勢力一度衰弱。
作品譯文
孔子說:“〔魯國的國君〕失去國家政權有五代了,政權落在大夫〔季孫氏〕手裡有四代了,所以,三桓的子孫就衰微了。”
作品評語
三桓掌握了國家政權,這是春秋末期的一種政治變革,孔子對這種改變很不滿。本章里孔子對當時社會政治形勢提出了自己的認識和態度。孔子的觀點是,社會政治變革應以禮治為基礎,他希望出現“天下有道”的政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