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方式
太符燈舞其實是一種流傳在民間的社火隊表演形式。太符又稱“虎符”,是古代三代君主傳達命令或徵調軍隊用的一種信物。其整體是一隻銅鑄的老虎,被一分兩半,(分的方式各不相同),一半留在皇帝手中,一半發給地方官吏或統兵將帥。太符燈舞中的表演者一手持符,一手持燈,其所持符由三部分組成,下部為一底部平坦的鐵鑄碟形器物;上部則為一壺蓋狀的鐵器,重量輕於下部。兩個碟形器物上下合扣,中間留有拇指寬窄的縫隙,裡面有一個鐵杖,上下鐵蓋用一根不到一尺的木柄相連線。代表“令”,以示為驅除邪惡,呈顯吉祥。花燈,是一個六面體燈籠,上大下小,敞口。上部隆起,形成穹頂,穹頂四角飾以四朵彩色紙花。高一尺五,內置石蠟。手柄下設有機關,安有套珠,表演時,按動機關,花燈便迅速轉動。花燈三面畫有封神故事,另三面書有“天增歲月人增壽”等祝辭。每當社火隊表演時,演員們穿著紅、黑兩種顏色的長袍“將襟”戲裝為主,頭束“扎巾”,下頜戴著留開嘴的“張口鬍子”。其戲裝底色為龍形圖案,壓白邊條,緊袖黑靠。腰間束一黃緞帶並挽一繡球,頭上還有兩朵雲頭形成紙花,其象徵著“兩道符”,演員們的化妝也非常有講究。太符燈舞的角色分為紅、黑兩種,紅角色畫紅妝,黑角色畫黑妝,採用了戲劇中的“二花臉”的畫法。臉譜圖案為“太極圖”形,眉上畫的是變形的太極圖,用紅色表達角色奔放豪氣的性格特點;黑色表達勇猛剛直的性格特點。演員上場後,右手執太符代表威猛和正氣;左手執花燈,代表喜慶和祝福。只見他們身體前傾,做出弓箭步的動作,然後在吸腿跳步之時,向內鏇半拍腳觸地的瞬間,右手的“虎令”從體前上舉,左手的花燈同時向後遠伸,右手“虎令”搖動。這樣的動作向東南西北方各做一次,稱之為破四門。“太符燈舞”的活動時間,一般從每年的臘月初進入道具製作和組合排練。正月初一在村廟“點蠟上香”,祈禱新的一年裡“五穀豐登、人畜平安”,然後正式開始在附近串村表演,至正月十五結束。結束時,要將表演時的“太符燈舞”焚火燒淨。“太符燈舞”的“虎令”道具和“紅”、“黑”兩角色傳說來源於姜子牙的兩位大將鄭倫、陳奇的統稱,是社火鼓隊里的“總指揮”。演出均在鼓隊正前方,所有鼓手看“太符”的指令進行表演,但“太符燈舞”卻又是一個相對獨立、自成一體的表演方隊。一黑一紅,黑在前,紅在後,紅壓黑,“花燈”照亮,迷惑“敵人”,“太符”隨之狠狠“潰敵”。鄭倫、陳奇原為商紂王將軍曾拜崑崙度厄真人為師,真人傳授給他們竅中二氣,鄭倫鼻哼白氣制敵;陳奇口哈黃氣擒將。二將均響如鐘聲,吸人魂魄。後來表演時,主要是體現由傳說中的兩員大將“屈降”為“太符”,再巧妙地融入“花燈”,使“太符燈舞”賦予了既統領“鼓隊”又“驅除邪魔”以及“吉慶納福”的多元的豐富文化內涵。歷史淵源
“太符燈舞”源自於《封神演義》。“太符燈舞”最早為1821—1850(清朝道光年間),由當時一個祖籍河州的張文理(1821年至1911年)傳授。張文理當時因家境困難,流落蘭州打工度日。後略有積蓄,便在蘭州東崗鎮桃樹坪以南的馬家山(榆中和平鎮馬家山村)開墾種地,漸成村落。為了不受附近大戶的欺負,張文理根據《封神演義》的故事,在社火鼓隊里演繹、創編了“太符燈舞”,以此來指揮鼓隊表演,在當地名聲大噪,以“六筒鼓能亂六十筒鼓陣角”的表演,被蘭州人稱為“皋蘭山上的神鼓”。所謂“神鼓”,就是因有“太符燈舞”率人指揮表演的緣故。藝術傳承
張文理後傳於六子張庭玉(1866年至1948年),張庭玉又傳授於其子張作禮(1906年至1996年),後曾一度失傳,張作禮在晚年傳於兒子張永福。張永福(1946年-)為“太符燈舞”的第四代傳人。流傳地區
“太符燈舞”僅在原榆中縣蘭山鄉、榆中縣和平鎮馬家山村流傳。地處蘭州地區海拔最高的馬銜山北向延伸的支脈,居住山嶺,信息閉塞,靠天吃飯,自然條件極差。“太符燈舞”是榆中全縣發現的唯一流傳於該地的民間舞蹈。“太符燈舞”的服飾、道具、化妝、表演等方面,都保留其固有的原始性特點。但僅限於在和平鎮馬家山一個村落存留。據調查,附近的村子常有模仿,並邀請該舞蹈的傳人前去傳授,但都得不到真傳。每年春節社火比賽,馬家山村的社火始終整齊如一,再多的鼓樂也不影響他們的表演。
藝術特點
“太符燈舞”有三個明顯特點。一是有明顯的力量和威猛的象徵意義,借“太符”去“驅逐邪魔,祈求太平”。二是舞蹈的肢體語言以虎氣和柔美見長,動作舒緩,剛柔並濟,表演形式緊扣主題。三是戲、歌、舞相雜,既是民歌又是民舞,還有武術、舞蹈、戲劇的統一。其風格古樸粗曠,簡練誇張,形象傳神。動作多為順拐、屈膝下沉、含胸挺腹、沉而不懈、硬而不僵。音樂伴奏以鑼拔鼓為主。“太符燈舞”與當地的民情習俗相關的含義主要是借用《封神演義》里的人物,藉助由“虎符”演變而來的“太符”為象徵,與當地春節社火里的“花燈”相融合,植入“驅除邪魔、保佑平安”的樸素願望,張揚西部農民剽悍與淳樸的個性。舞蹈的情節、動作以“張揚威武兇猛、虎氣十足的太符”以及精巧玲瓏、婉約柔美的“花燈”相結合,剛柔並濟,形成反差強烈、極為獨特的藝術效果。非遺信息
遺產級別:甘肅省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批准文號:甘政發〔2008〕43號
批准日期:2008年6月13日
遺產類別:民間舞蹈
序號:20
遺產編號:Ⅲ—8
項目名稱:太符燈舞
申報單位:甘肅省蘭州市榆中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