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吉利寶兩全保險(分紅型)

太平洋吉利寶兩全保險(分紅型):是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出品的一款分紅型意外保險。 意外身故、殘疾、三度燒傷等風險保障,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或自駕車,兩倍風險保障,乘坐飛機三倍風險保障。 還本分紅,契約期滿或終止時返還已繳保費。

產品簡介

出品企業: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險種類別:意外險

投保年齡:18至55周歲

保險期間:15年、20年和30年,但至保險期間屆滿時被保險人年齡以75周歲為限

產品特色

繳費更輕鬆,保障更長久:讓您在最有交費能力的時期為自己的未來構築長期的意外風險保障,且通過銀行自動扣款,方便安全;

電話來投保、保單送到手:手續簡便,無需體檢,足不出戶享受尊貴服務。

保險責任

在保險契約有效期內,保險公司按以下約定承擔保險責任:

一、滿期生存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間屆滿,保險公司按以下約定給付滿期生存保險金,保險契約終止:
滿期生存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保險費已交期數。

二、身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屆滿前身故,保險公司按以下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契約終止:
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被保險人身故時保險費已交期數(若被保險人在本條款約定的寬限期內身故,已到期應交未交的保險費期數一併計入)。

三、保單紅利
 保單紅利的確定:
保險契約為分紅保險契約,您有權參與保險公司分紅保險業務可分配盈餘的分配。
在保險契約有效期內,保險公司每年根據分紅保險業務的實際經營狀況確定紅利分配方案。保單紅利是不保證的。
保險公司會向您寄送每個保單年度的分紅報告,告知您分紅的具體情況。
保單紅利的領取:
紅利留存在保險公司的紅利賬戶,按保險公司每年公布的紅利累積利率以年複利方式累積生息,並於您申請或保險契約終止時給付。
在保險契約終止前根據您的申請給付紅利的,給付金額不超過累積到上一個契約生效日年對應日的累積紅利。
在同一保單年度內,若保險公司改變紅利累積利率,保險契約在該保單年度內仍適用改變前的累積利率。
若您於契約終止前申請領取紅利,須憑保險契約和您的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保單紅利派發日期:
保險契約保單紅利派發日期為契約生效日年對應日。除保險期間屆滿契約終止外,發生身故給付、契約解除等其他契約終止情形的,上一個紅利派發日至契約終止期間的紅利不予分配。

四、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身故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險人在保險契約生效(或最後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
(5)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6)被保險人感染愛滋病病毒或患愛滋病;
(7)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8)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保險契約終止,保險公司退還保險契約的現金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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