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太原市林業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政府關於林業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林業工作地方性法規草案、地方政府規章草案送審稿,制定規範性檔案。
2、研究擬定全市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林業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項目等各項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監督檢查;負責籌集、徵收和管理使用林業建設基金和各項林業基金。
3、組織開展植樹造林、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和封山育林、飛播造林、人工造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林業重點工程項目。
4、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含經濟林及其它特種用途林)的管理;負責全市林地、林權管理,調處林權爭議,審核徵用、占用林地和林地的開發利用。
5、指導管理全市國有(集體)林場、森林公園、苗圃的經營發展,指導基層林業工作的建設。
6、負責保護森林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開發利用以森林景觀為主的風景名勝區、發展森林旅遊業。
7、協調、指導、監督全市護林防火工作;協調、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對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8、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藥用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
9、組織擬定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林業科研項目和科技成果的鑑定及推廣套用;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宣傳教育和專業人才的培訓。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人事教育處 擬定全市林業人才培訓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負責局管幹部和公務員的考核、任免、獎懲、培訓、調配、工資工作;負責局屬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局屬系統勞動工資、勞動統計、勞動保險等工作。
技術推廣站
1、受市林業局的委託執行《農業技術推廣法》。
2、參與制定林業技術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
3、組織林業技術的專業培訓。
4、提供林業技術、信息服務。
5、對確定推廣的林業技術進行試驗、示範。
6、指導下級林業技術推廣機構、民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的林業技術推廣活動。
病蟲害防治站
1、負責組織開展全市森林病蟲害調查和預測,掌握轄區內林木病蟲害情況的動態和趨勢,發布病蟲害情況預報。2、負責編制防治規劃、方案,經林業行政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3、建立本行政區域森林病蟲發生、防治、測報等技術資料檔案。4、開展森林病蟲害防治科學研究、技術指導,推廣和套用先進技術。5、接受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對違反《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和《山西省森林病蟲害防治實施辦法》的行為進行處罰。
計畫財務處
組織制訂全市林業生產計畫和林業發展規劃,負責林業建設工程項目的立項、審核、報批及預算、決算方案的編制;負責外資配套資金的審核、報批;負責全市林業資金的計畫管理;指導和監督林業系統財務並承擔林業統計工作。
植樹造林處
組織起草全市森林生態環境建設、造林綠化等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市造林綠化、封山育林、退耕還林、採種育苗和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全市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豐產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工作;組織、指導林業重點工程項目的建設;組織擬編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承辦林業科技攻關項目和推廣林業科技成果與套用;對全市國有林場實行巨觀指導。
地理位置
位於太原市南內環街南一巷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