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區矯正中心

天津市社區矯正中心

2008年8月18日,天津市社區矯正中心正式成立,今後,一些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罪犯將被留在社區,遵循社會管理規律,運用社會工作方法,整合社會資源和力量對其進行教育改造。

天津市社區矯正中心 天津市社區矯正中心

市社區矯正中心將按照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負責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會公德教育;幫助社區服刑人員解決就業、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承辦市司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區矯正中心的工作人員由原天津市司法警官學校教職員工組成,他們將接受兩個星期的專業培訓,再走進社區基層,擔任社區內罪犯的矯正工作。他們將加強與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協作配合,全力推動試點工作的深入開展。

罪犯在社區矯正中心接受教育改造,將減少犯罪人對立情緒,使其儘快融入社會,降低重新犯罪率;有利於罪犯合理配置行刑資源,增強刑罰效能,降低行刑成本;有利於爭取社會公眾對國家刑罰活動的理解和支持,修復社會裂痕,解決社會問題,增強凝聚力,最大限度地消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保持社會的和諧穩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