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區司法局

天津市河西區司法局

"2、負責管理、指導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 868路

簡介

1981年5月6日,天津市河西區司法局成立。河西區司法局在區委、區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領導下,以鄧小平理
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抓隊伍、樹形象、創強項、爭一流”的工作思路,以讓
人民滿意作為工作的根本標準,把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作為工作的著眼點,把推動司法行政工作全面上水平作為工作的落腳點,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箇中心和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服務基層、服務民眾,積極推進人民調解和安置幫教、普法依法治理、律師、公證法律服務。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承擔依法治區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和推動全區各行業、各部門和基層依法治理工作。
3、制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知識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實施工作。
4、管理、指導全區的人民調解、基層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科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5、管理、指導全區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管理、指導全區律師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全區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管理全區法律援助工作。
7、負責組織、協調“123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
8、管理全區公證工作。
9、管理本系統的國有資產,制定財務年度計畫、監督財務實施,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10、負責區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11、承辦區委、區政府、市司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情況

徐海燕局長

局長:徐海燕,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財務審計科、公證律師工作管理科、河西公證處工作
副局長:鞠樹紅,分管基層管理科、法律援助科、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管理科
副局長:王玉海,分管辦公室、法制宣傳科、政治處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實施、檢查、落實政務活動和機關的日常工作。
2、負責編制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起草綜合性檔案。
3、協助局領導組織、推動全局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工作。
4、負責調研、督辦、信息、信訪、文秘、檔案、保密、保衛、後勤等行政保障工作。

政治工作辦公室

1、負責局屬人員的錄用、調配、培訓、考核、人事檔案和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聘任等人事管理工作。
2、負責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宣傳、紀檢、監察、統戰工作。
3、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法制宣傳科

1、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區普法依法治理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普法各階段的工作指導、推動、監督、考核、總結、表彰等工作。
2、指導、推動全區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組織指導全區法律知識培訓工作。
3、指導、推動全區各行業、各部門和基層的依法治理工作。
4、負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調研。

基層工作管理科

1、負責管理、指導全區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各街司法科和司法助理員工作。
2、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法律援助科

1、組織管理、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法律援助工作的實施;對申請法律援助進行審查批准;指定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承辦法律援助案件。
2、負責管理、指導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
3、負責組織、協調“123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

公證律師管理科

1、負責管理全區公證、律師和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2、負責監督和管理全區法律服務市場。
3、負責審查全區律師事務所的申報、建立和撤銷。
4、負責全區新執業律師申報審查工作。
5、負責全區律師事務所年檢登記、律師註冊審查工作。
6、負責全區公證員、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檢查和受理對公證員、律師的投訴工作。

財務審計科

1、負責局機關和局下屬單位的財務核算、國有資產、專項經費等管理工作。
2、負責全局公積金、醫療保險的核定及繳存工作。
3、負責局機關和局下屬單位的營業稅、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的繳存工作。
4、負責系統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5、指導、監督局機關的業務裝備購置計畫和分配積累計畫執行情況;檢查、指導、監督執行《會計法》及各項財經紀律。

安置幫教科

1、負責組織、指導和檢查全區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2、負責管理、指導社區矯正工作。

地址

天津市河西區紹興道7號
附近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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