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校、獨立學院、高職學院、中等職業學校及所屬團組織,各區縣教育局、開發區文化教育衛生局及所屬團委,天鐵集團教育處和海濱教育中心及所屬團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中發〔2004〕8號檔案、中發〔2004〕16號檔案以及中央文明辦《關於深入開展志願服務的意見》精神,根據《教育部關於深入推進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意見》(教思政〔2009〕9號)有關要求,現就深入推進我市學生志願服務活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深刻認識深入推進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重要意義
志願服務體現著公民的社會責任意識,是人們自覺為社會和他人服務,共同建設美好家園的活動實踐。在廣大學生中深入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有利於在全社會形成團結互助、關愛他人、無私奉獻的良好風尚,有利於增加和諧因素、促進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穩定,有利於提升廣大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有利於充分發揮廣大學生的主體作用,激發他們的參與熱情,不斷為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注入新的生機與活力。
二、深入推進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基本原則
在廣大學生中深入開展志願服務活動要堅持支持鼓勵原則,積極創造條件,充分調動廣大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要堅持自願無償原則,號召和提倡學生積極參與適合其身心特點的志願服務活動;要堅持適宜適量原則,充分考慮不同年齡段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講求實效,量力而行。
三、深入開展多種形式的志願服務活動
各區縣教育局、各高校要從實際出發,根據不同學生的特點,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志願服務活動。
(一)普及文明風尚活動。組織學生志願者深入街道和社區大力宣傳文明禮儀知識,傳播文明理念,倡導團結友愛精神,勸阻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不文明行為,促進和培育全社會良好文明風尚的形成。
(二)扶危濟困活動。組織學生志願者開展送溫暖、獻愛心活動,大力弘揚我國扶危濟困、助人為樂的傳統美德,把生活困難民眾、未成年人、殘疾人作為重點對象,努力為困難民眾排憂解難。
(三)公共秩序和賽會保障活動。組織學生志願者到公共場所、道路交通和賽會場館等重點部位,宣傳文明行為規範,參加接待、諮詢、聯絡、秩序維護等方面的工作,努力創造規範有序的社會公共秩序,為大型社會活動的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四)美化市容環境活動。組織學生志願者積極參加環境清整活動,愛護綠地、清掃街道、拔除雜草、擦拭雕塑、剷除小廣告、收拾垃圾雜物等,進一步淨化、綠化市容環境。
(五)應急救援活動。組織高校學生志願者學習普及防災避險、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應急處置知識,重大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衛生防疫、民眾安置、設施搶修和心理安撫等工作。要依託有關職能部門和民眾組織,組織有相關知識能力和資質的高校學生志願者成立專業救援服務隊,提高應急救援的專業化水平,保證高校學生志願者關鍵時刻能服務、會服務。
高校要積極倡導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畫和大學生志願西部服務計畫等項目,鼓勵和引導畢業生到西部、到基層、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轉變就業創業觀念,提升就業創業能力,傳播志願服務理念,大力弘揚志願精神。
四、建立健全志願服務活動機制
(一)要加強教育引導。要把志願精神作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高校要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中安排適當課時講授相關內容。要編寫激勵學生髮揚志願精神的輔導讀物,在教學討論和評價中增加宣傳志願精神的內容。要積極引導學生利用社會實踐的機會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可將學生志願服務活動折算成社會實踐學分。中國小要把志願精神有機融入到《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職業道德與修養》等課程的教育教學之中。中國小要積極選樹學生志願服務活動先進典型,大力開展學生志願服務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評選表彰活動,充分利用校園媒體和社會媒體對學生志願服務活動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廣泛宣傳;要通過舉辦講座、報告會等形式積極傳播志願服務理念,激發學生參加志願服務活動的熱情。
(二)要堅持實施“三結合”。在廣大學生中深入開展志願服務活動,要堅持與貫徹落實《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緊密結合,用檔案精神指導志願服務活動,通過志願服務活動促進檔案精神的貫徹落實;要堅持與學校思想政治教學改革緊密結合,通過組織和引導廣大學生接觸社會、了解社會、服務社會,強化學生對所學思想政治理論和思想品德知識的認識和理解,從而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堅持與學校業已建立的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各項制度緊密結合,通過進一步抓好各項社會實踐制度的落實促進志願服務活動的開展,同時在志願服務活動的廣泛開展中進一步完善各項社會實踐制度。
要建立健全學生志願服務培訓體系,加強對高校和高中階段學生志願者的培訓,不斷提高學生志願者的素質和服務質量。
要加強學生志願服務相關網站建設,為學生開展志願服務和實踐活動提供更廣闊的視野和更充分的交流共享平台。
要在堅持自願原則的基礎上,鼓勵學生積極參加志願服務組織,倡導學生註冊成為志願者。要積極推動開展高校學生志願服務認證工作,根據志願者的崗位和工作內容設立各項評價指標,建立以量化考核為基礎的評價體系。
(三)要堅持做好學生參加志願服務活動情況的管理工作。要將高校學生參加志願服務活動的有關記錄納入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畢業生信息庫中。要將高校學生參加志願服務活動情況納入評優評獎體系中,把志願服務作為培養入黨積極分子的實踐環節,對學生黨員開展志願服務提出明確要求。要完善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將參加志願服務活動情況納入學生成長記錄中,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的一項重要指標,同時也可作為學生評優、高校選拔的重要參考因素。
五、要切實加強領導
各區縣、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學生志願服務活動,要把開展學生志願服務活動作為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教育的一項重要工作。
(一)要列入工作議事日程。定期、不定期研究學生志願服務工作,及時推廣好的經驗、作法,解決存在的問題,不斷把學生志願服務活動引向深入。
(二)學校要成立學生志願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協調這項工作,具體工作可由團委牽頭開展好學生志願服務活動。
(三)要結合實際,設立專項經費。各單位要加大對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投入力度,為組織開展好這項活動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物質保障。
(四)要加強對學生志願服務工作的研究。通過開展工作交流,推進信息的資源共享,為開展志願者服務提供理論指導和諮詢。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